我省2013年10月自学考试即将进行
11.10.2013 18:31
本文来源: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一、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在取送试卷时,试卷专用车开通GPS车辆监控定位系统,确保试卷安全保密。
二、加强对考生进行道德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加强《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与考生签定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增强对违规考生的威慑力和约束力。
三、所有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场所、答卷保管室和评卷场所均要安装具有至少2个摄像头的视频监控录像系统,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工作期间实行全程录像。
四、考前,要联合当地公安和保密部门严格检查所有存放试卷的保密室,对不达标的保密室严禁存放试卷。试卷保管期间,保密室监控录像6小时回放一次、试卷分发场所的监控录像即时回放。
五、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监考员领取试卷后必须通过专用通道直接进入考场,全程必须在考点有关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视野范围内。
六、对全部监考人员进行违禁物品(如手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等设备)检测。
七、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
八、加强数据管理。制定《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据管理办法》,实行两人以上专职人员负责自学考试数据管理工作。
九、使用省、市视频指挥系统、网上指挥系统。
十、实行省、市、县(区)所有试卷保密室联网监控,联动报警,省、市全部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一、实行采集考生指纹的措施,防范、威慑替考舞弊行为。
十二、在开考前指定两名考生检查确认试卷的密封情况并签字和各考场的指纹卡在开考后一小时的时间内由市区监察员与考点主考(或考务人员)统一收齐并装封的制约办法。
十三、在全省所有考点、考场专用电子信号屏蔽器的全覆盖和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
十四、全省所有考点、考场使用电子监控录像系统并实行省、市、考点联网。
十五、省、市建立考试网络有害信息督察制度,对网络有害信息实施监控,净化考试环境。
省招考办寄语考生认真备考,诚信应试。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将开通咨询及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及广大考生的咨询和对违纪舞弊行为的举报。省招考办举报电话:024-86981040。
考试成绩将于2013年11月21日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 www.lnzsks.com )和16898555等信息台进行查询。
本文来源: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11.10.2013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