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我市将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

30.06.2015  11:30

   全力打造绿色生态畅通卫生文明之城

  昨日,记者从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结暨城市管理提质升级部署大会上获悉,我市制定《关于开展全市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促进文明城市管理提质升级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城市管理目标,将重点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脏乱差问题,把南昌打造成绿色之城、生态之城、畅通之城、卫生之城、文明之城。

   设立市政路灯市民24小时投诉电话

  据悉,7月起,各县区将持续开展十项整治(即垃圾死角整治、街面环境整治、街区综合整治、各类市场及其周边环境整治、城中村及城乡入口环境整治、各类污水排放环境整治、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六小”行业整治、废品收购店整治)。

  从7月开始,我市将推进照明进社区工程,对所有街道、社区、城中村全面安装公共照明路灯。打造一批景观灯带,各县区将根据商业街等建设情况,至少建设一条景观街,做到一到夜晚光彩夺目、美轮美奂;设立市政路灯市民24小时投诉电话,对路灯实施24小时维护制度。

   遏制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现象

  《实施意见》提出,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我市将积极编制和完善城市污水处理、排水防涝、环境卫生、园林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系统等规划,对新建、扩建道路规划建设要落实标准化、智能化、人性化、现代化的要求,做到机非分离、合规达标,各类管线、各类设施同规划、同建设、同验收、同使用,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标准验收,坚决杜绝出现“老扒路”和人车混流现象。在城市中心区域、重点地段、重要风貌区将开展专项城市规划设计,确保各建筑传承地方文化、体现地域风貌、展示城市品位,遏制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的现象。

  同时,我市将利用拆违拆临、旧城改造、道路退让遗留的街角零星空地,按照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加快新建和改造一批街头游园,为市民休闲、健身、娱乐提供良好环境;大力推行立体绿化,在城市主次干道、建筑立面、屋顶、阳台、护栏、公交站点、停车场等构(建)筑物上,因地制宜种植花草树木,推进园林绿化进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庭院,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

   建立市民举报交通违法处罚有奖制度

  为保障交通顺畅有序,我市将采取规划先行、推进改造、公交优先、完善设施的原则,落实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和优化。充分利用闲置场地、空置场所科学设置各类停车场,加强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各单位停车场向公众开放,缓解停车供需矛盾。严格查处违反规定收取停车费和占用、挪用停车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整治乱停乱放,确保车辆摆放有序。积极建立和推广市民举报交通违法(包括车辆乱抛垃圾等)处罚有奖制度,鼓励市民积极参与交通违法监督举报。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对县区生活设施不配套的问题,结合城区改造和补建配套的办法,推进菜场、商场、诊所、学校、消防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停车场、公厕、公交站点、垃圾站等配套设施的改造和建设,方便市民出行、上班、购物、就医、就学等,预计今年底见成效。

  此外,积极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和老旧社区改造,对5年内未列入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实施综合改造。(记者 庄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