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法院开展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专项治理活动

30.12.2013  14:22

  新建县人民法院自2013年12月2日始至2014年2月11日止,在全院党员和干警中开展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专项治理活动,以具体措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击不正之风。

  据悉,该活动将分四个阶段进行,即活动部署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公示督查阶段、总结上报阶段。院成立该项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下设治理办公室。并专门设立和公示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干警、干警家属以及人民群众举报监督。

  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宽严相济,惩处与教育并重的原则。凡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上交“红包”的,依纪依法规定不予处分,或减轻处分,拒绝上交的,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