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转型,矛盾凸显,信访案件增多,如何化解?2013年开始,我省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信访工作网络的基础上,探索推行化解信访积案“1+1+N”模式,即1名包案领导、1名法律工作者或“两代表一委员”,N个信访人所在地的“五老人员”、群众代表等。
2010年,丰城市小港镇路外村村民任某因稻米加工作坊拆迁之事,走上了信访路。5年时间里,她上访达60多次。信访案件调解工作在律师和老干部的参与下启动。江西百姓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兴根从法律角度给任某分析合同的合法性,邻居退休党员李运洪则发挥乡情、亲情、友情的优势,耐心相劝。调解过程中,律师、老党员、老村干部考虑到任某的家庭实际困难,提出由镇里给予一定的现金补偿,并由镇信访干部带着老党员走访了附近的稻米加工作坊,算出了实实在在的数据。在老党员、律师和信访干部细致入微的调解疏导下,任某终于答应了一次性补偿意见。至此,这一信访积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据了解,针对群众不停上访、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信访案件越压越多的“怪圈”,我省各级信访部门一直在探索解决方法,如:引入律师评查化解积案;推行信访微信公众号、引导群众表达诉求新方式;探索矛盾纠纷调解新方法,完善领导包案新机制;加强信访工作微创新等等。在此基础上,探索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积案的化解,逐步形成“1+1+N”工作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015年,围绕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我省又专门出台《关于在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中发挥信访监督员作用的意见》和《关于扎实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攻坚的意见》文件,对第三方力量参与信访积案化解进行规范。如今,化解信访积案“1+1+N”模式在全省全面推广。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全省化解信访积案3700多件,化解率达85.8%,促进了信访形势持续好转,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