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院去年逮捕刑事犯罪7万余人 有罪判决率99.9%
中新网杭州1月18日电(记者 江耘 见习记者 张骏)“2013年,浙江全省共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70678人,起诉122437人,有罪判决率为99.9%。”18日,在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作《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表示,2013年,浙江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年人均办案数超过全国人均办案数一倍多,在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下,浙江检察机关积极应对,工作取得新进展。
据报告显示,2013年浙江依法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757人,有罪判决率100%;依法提出诉讼、纠正违法意见等诉讼监督4913件(次),被采纳率为85.7%。陈云龙认为,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名列全国前茅。
在2013年打黑除恶、治爆缉枪、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中,依法从重从快批捕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团伙犯罪4623人,起诉6291人;依法批捕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9906人,起诉14485人。
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依法批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495人,起诉763人;批捕非法排放污水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59人,起诉525人。
陈云龙强调,为了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捕走私、制假售假、合同诈骗、传销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737人,起诉8070人;依法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44人,起诉987人。
另外,2013年,围绕服务金融综合试点改革,浙江省检察院、温州市检察院组建了金融案件专业办案组,建立对涉金融案件的备案审查、定期研判制度,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依法批捕477人,起诉1315人。不过,对确因融资困难、所融资金投入实业的依法从宽处理。
陈云龙表示,2013年浙江检察机关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一些干警的执法理念、办案方式还没有及时转变,查处职务犯罪力度效果还需进一步提高等,对此,他承诺,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完)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