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04.02.2015  21:05

  

   

  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

  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做好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商贸流通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商务部和省政府的要求,现就春节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意识,真正把安全生产当作当前商贸流通领域重中之重的工作

  近期,省内外发生一系列安全生产事件或监管缺失问题,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受到严重危胁或遭受重大损失。这些事件有的发生在我省商贸流通领域,反映了省内部分市、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薄弱,甚至不作为的突出问题。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刻反醒,举一反三,清醒认识做好当前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把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当作春节期间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来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早动员,早部署,确保春节期间及今后我省商贸流通领域不出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抓住重点,积极排查,确保商贸流通各个领域整治到位

  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牵头组织或配合安监、消防等部门深入现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一)加强商贸流通场所检查

  加大对人员流动性大、人口密集的大型商场、批发市场、超市、宾馆、餐馆等商贸流通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重点排查经营场所易引发人员滞留拥挤的地段、电器设备、消防通道以及其他易引发事故的设施设备和场所的安全情况,杜绝安全隐患。

  (二)规范各类促销和大型聚餐等活动

  对于公开举办的各类商业促销活动和聚餐等活动,要督促有关方面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提前制订安全保障措施,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和隐患排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商业促销等活动人员流量的现场动态监测和流量限制管理,严防践踏等恶性事件发生。对商务部门组织的各种商务展会、展销会、洽谈会要制定安全预案,报请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进行事前检查,事中防范,确保不出意外。

  (三)加强重点商贸流通领域监管

      一是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管。联合公安、消防、环保、工商等执法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再

  生资源回收企业无证经营、回收违禁物品、拆解特种设施等行为。

  二是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非法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汽车、利用报废汽车总成拼装车、驾驶报废汽车或拼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大典当、拍卖、融资租赁等商务领域准金融行业的日常监管。防范典当企业非法集资、超范围经营、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故意收当赃物、违规办理股票典当业务等行为;拍卖企业拍卖流程不规范、假拍、拍假等行为;融资租赁企业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四是加强电子商务交易监管。规范商家促销、交易行为,引导电子商务企业诚信经营,不做虚假宣传,不利用网络制假售假,保证商品质量,确保消费者权益。

    五是加强酒类流通行业监管。积极开展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保障酒类商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追。

  六是加强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配合工商、安监、消防等部门重点检查成品油企业经营行为和油库、加油站安全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七是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未移交生猪屠宰行业监管职能的地区,要督促生猪屠宰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和健全应急预案,进行常态演练,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屠宰、制冷设备设施,要加强风险排查与检修保养。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组织好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把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直接抓、具体抓,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部门分工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确保形成自上而下、自我加压的责任工作机制。要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规范操作程序,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各级领导要亲力亲为,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全面推动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省商务厅将适时派出检查组赴各地进行检查督导。

  (三)加强协调,形成协作高效的联动机制

  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安监、消防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分析安全状况和形势,评估安全监管工作,形成联检、联防、联动的工作机制,特别是要强化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和高压态势,使商贸流通各领域、各环节都监管到位。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特别是要提升应急指挥能力,并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值守,畅通应急信息渠道

  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如有事故发生,有关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配合安全生产、消防等部门做好现场处理工作,确保在第一时间掌握事故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省商务厅。省商务厅24小时应急电话:0791-86246690,13970065904。

  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于2015年2月28日前将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邓海平 郎进良  省商务厅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处

  电  话:0791-86246686   传  真:0791-86246684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