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季度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22.04.2014  11:50

    4月21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通报了全国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包括江西在内的22个省(区、市)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视频会议结束后,在江西分会场,省安监局通报了我省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季度杜绝重特大事故

    视频会议结束后,在我省分会场,省安监局通报了我省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据介绍,一季度我省各行业领域和绝大多数地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并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以内;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上升,但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以内;杜绝了重特大事故,全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情况总体良好。

    各类事故总量同比下降,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以内。一季度,全省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70起(包括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同比少212起。一季度,全省共发生较大事故15起,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以内。其中:工矿商贸2起,同比持平;道路交通13起,同比多3起。一季度,全省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排查汛期安全生产隐患

    在工矿商贸、交通、消防领域,我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一季度,全省工矿商贸、交通、消防领域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大部分行业领域事故下降,但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事故多发,形势严峻。

    下一步,要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针对近期工作特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责任落实,重点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气象和水文信息,做好汛期及“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落实责任

    下一步,我省将要突出重点领域,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别是在煤矿领域,要大力推进煤矿“四化”(小煤矿机械化,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强化民爆物品及爆破作业安全监管;要继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力度,加强路面监控和隐患路面的排查整治,大力改进和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公路隧道安全管理。

    我省提出,要强化督查检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重点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法,加强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并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做到曝光一批、整改一批、查处一批、取缔关闭一批。要严格落实责任,切实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来源:新法制报 记者余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