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毁林修路引冲突(图)
因为反对毁坏公益林违规修路,抚州临川区腾桥镇的老汉黄贵喜在与修路者协调未果后,头部和胸部遭到棍击。经司法鉴定,身体损伤被评定为轻伤一级。
新法制报记者调查发现,因此前当地非法盗采高岭土屡禁不止,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让村民寒了心,从而对新进驻的企业采矿心存疑虑;加之此次修路又属未批先建,引发纠纷在所难免。当地森林公安已立案调查,正劝修路者投案自首。
专家认为,修路者的行为涉嫌犯罪,另外建议加强部门联动,从根本上解决盗挖高岭土矿屡禁不止的问题。
修路被指毁坏公益林
冲突 老人轻伤一级
“我脑壳还昏着。”65岁的黄贵喜躺在抚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的病床上说,“想不到他们会对一个老人下手。”
黄贵喜是抚州临川区腾桥镇大塘村会源组人,9月22日18时许,他从干完农活的亲戚手中索要回柴刀后,径直走向山上——这里有他和几个亲戚自己开挖的水库。
“这里的土地收成不好,所以我们将田挖开建了一座小水库,用来养殖赚取生活费。”黄贵喜说,当他来到水库边时,发现不远处有人正在开山修路,位置正好就处在水库的上方,这让他十分担忧,“此前山上盗挖高岭土猖獗,导致水土流失严重;如今开山修路又损毁了不少树木,以后一旦遇到大雨,恐怕会殃及水库。”
听着挖掘机持续的轰鸣声,黄贵喜走上前去制止修路,但令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容不得我说两句话,就有人说我多管闲事,冲上来打我。”黄贵喜回忆称,被打后,他无法站立就摔在了地上,“之后就不省人事了”。
黄贵喜立即被亲戚送到了医院治疗。此外,警方的案情摘要也显示,他是被木棍打伤。
一位在场村民回忆称,当时修路的一方看见黄贵喜拎着柴刀走过来,认为他来者不善,再加上双方恶语相向,这才引发了冲突。
事后,临川区公安分局腾桥派出所委托江西博中司法鉴定中心对黄贵喜的损伤程度进行了司法鉴定:因外伤致双侧额、颞部少量硬膜下积液,蛛网膜下腔出血,左颧骨骨折,评定为轻伤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