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华:务农幸福指数不是幸福唯一
近日,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在湖北武汉发布我国首个“农民幸福指数”,经过数据的测算,作为我国人口最大基数的农民,幸福指数为0.5578(1为满值),属于中等水平。值得关注的是,研究还显示,务工农民幸福指数低于务农农民(据5月18日《中国青年报》)。
如果仅从收入上数据上来衡量幸福感,进城务工的农民无论如何也要比在乡下种地的纯农民要高出许多,按说,农民离开乡下进城务工,宽阔的街道马路,满眼的高楼大厦,一个月的最低收入也要超过在老家种一亩地一季子的收获,而且,身居现代化的城市,有比农村完善的基础设施服务,有公园和丰富的夜市文化生活,比偏僻的农村眼界不知开阔了多少,怎么来看农民工的幸福指数都要高于农村务农人员。
但实际上问题正出在这里,农民工离开家乡进城务工,收入上虽然普遍远高于在家乡种地,但也仅此而已,常年饱受思乡之苦,除了拼命工作要挣得更多的收入之外,现代城市的繁华,城市市民丰富优越的生活等,不但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反而给内心留下更多的落差,更加大了内心的压力感,尤其是在开阔眼界的同时,也见证了社会更多的不公平,更缺乏踏实的安全感,而一些城市在政策规定上的“双重标准”,也让这些处在城市边缘上的农民工有种被歧视的感觉。反而没有在农村务农,虽然收入不多,却能和家人一起过的踏实安宁。
尤其是对于没有外出务工经历的种地农民,他们虽然“面朝黄土背朝天”,看似非常辛苦,实际上工作却是完全自主支配,自己既是“老板”又是“员工”,接触不到城市社会的纷繁,自然也就少了很多不该有的烦恼。而国家针对农民出台的很多惠农政策,以及普遍实行的村民自治,不仅让种地的农民实实在在感受到国家的变化和对农民的恩惠,村民自治也让种地农民在村里有了更多、更高话语权,更感受到自身存在的价值,综合多种因素来看,种地农民的幸福指数普遍高于城市农民工,既是情理之外,也应该是意料之中。
其实这既印证了那句老话:“金钱不是幸福的唯一”,也充分表明了一切事物矛盾的两个方面,经济收入是幸福生活的基础,但在温饱问题普遍实现之后,人们所追求的的幸福就不仅仅满足于金钱,还有更多个人权利价值的体现。对于城市农民工而言,他们的收入在乡下或让人羡慕,但他们与城市其他群体相比之下的低收入,以及他们漂泊城市所遇到的各种困难、不幸和遭受权利上的诸多不公平,这种苦楚也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最清楚。反过来,没有离开家乡见过“世面”的种地农民,却很懂得“眼不见心不烦”,更珍视“自足常乐”的幸福,正如专家所言,这“一增一减之间,折射中国社会特殊的时代变迁”。
毋容讳言,农民工幸福指数低于务农农民,既是“好事”,但也很不利的一面,这种状况更不能任由持续。“好事”是好在务农农民幸福指数提高,可以吸引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成为“职业农民”,解决务农农民的“青黄不接”问题,督促地方政府增加对农村基础建设的投入,让农村城镇化之路走得更理性,基层政府为了更进一步提高务农农民的幸福指数,也势必会更加规范的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惠农政策,让务农农民享受更多的政策实惠,同时也会保障务农农民各种权利的实现,完善村民自治,涌现出更多实实在在的“幸福村”。
很不利的一面是农民工的幸福指数的偏低,会给城市的社会稳定乃至经济健康发展造成很多“障碍”甚至潜在风险,加剧城市社会的矛盾,应该看到,农民工对城市经济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巨大,所付出的牺牲也更多,他们是城市经济发展和各项建设的一支无可替代的主力军,却往往又是游离于城市边缘的一群匆匆过客,收入与付出的极不对等,各种待遇、权利与城市居民的巨大落差,是农民工幸福指数低于务农农民的主要原因,更让农民工的幸福指数沦落到了社会的最底层,因此,政府和社会都应当对这一“幸福指数”保持警醒,相关数据表明,我国现在有农民工2.69亿人,超过全国总人口的五分之一,按青壮年比例来算则更高,这意味着在不到5个人当中就有一个人感到“不幸福”,而这种“不幸福感”又恰恰出自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权利”,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不加以重视和扭转,其他人的“幸福指数”可能都会因此受到影响乃至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