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西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一批归档工作的通知
赣农机综﹝2015﹞17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补贴额确定及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4〕183号)精神,为做好江西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我省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开展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一批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原则
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归档采取“分批归档、归档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进行。
二、归档产品范围和要求
(一)在《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46个品目中,机耕船、油菜栽植机、花生收获机、果蔬清洗机、水帘降温设备、种子处理设备(采摘、调制、浮选、浸种、催芽、脱芒等)、培土机、水果打蜡机、果蔬烘干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稻麦脱粒机、送料机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等13个品目由我省完成归档,其它33个品目应由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完成归档。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已归档的通用类品目无需报送。
(二)产品必须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在2015年11月15日(含)以后。
(三)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管理的产品应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
二、填报流程及内容
为便于归类分档,请填报范围内农机产品生产企业按规定格式填报主要归档信息的电子数据,具体报送流程及内容如下:
(一)系统填报
电子数据主要通过网络归档系统填报。网络归档系统填报时间截至4月7日17:00时,各企业抓紧时间登录http:// amic.jxagri.gov.cn/jxpro2015/填报。
各有关企业务必按照网络归档系统中的归档品目范围认真如实填写。每个型号产品须将以下照片上传网络归档系统:
(1)1张整机照片(正面45度角)、1张连同机具安装部位一起拍摄的铭牌照片和1张拍摄打印在机体上的出厂编号和产品型号的照片(铭牌及钢印等标志标识须符合《关于规范农机补贴产品标志标识的通知》(赣农机综﹝2015﹞4号)要求。
(2)农机推广鉴定证书(原件拍摄正照)。
(3)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主要技术参数所在页图片(原件拍摄正照),若超过一页,可合并成一张图片上传。
(二)其他电子文件
为方便企业,此次填报只须提供电子数据,不需邮寄纸质材料。各生产企业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jpg或gif格式图片(100k以上,500k以下)。
1.从网络归档系统导出填写好的《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主要归档信息表》(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
2.填报企业承诺书(附件2)。
3.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原件扫描)。
每个产品的材料必须按以上顺序放在一个文件夹,企业有多个产品的,要逐一建立相应的文件夹,并以企业名称和产品名称等关键词命名。多个文件须压缩后,于4月7日下午下班前,发送至江西省农机局产业发展科邮箱: [email protected] 。
三、相关要求
1、系统填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4月7日17:00止。电子数据填报网络归档系统请咨询:樊钟(0791-86234564)。
2.填报规定:企业提供的产品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填报归档信息是生产企业自愿进入江西销售补贴机具的自我确认,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安排业务熟练的专人负责填报工作。
附件:1、/江西省2015-2017年农机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 .XLS
2、/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承诺书(格式) .doc
2015年3月25日
http://amic.jxadri.gi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