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李公朴闻一多主凶 解放后露馅被判处死刑
核心提示: 1958年4月26日,盐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杀害民主人士李公朴、闻一多的凶手蔡云旗死刑,立即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国民党反动派暗杀身亡的闻一多。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佚名,原题为《杀害李公朴闻一多主凶解放后露馅被判死刑(图)》
1946年7月11日和15日,知名学者、诗人、爱国民主人士李公朴、闻一多在昆明相继被国民党特务暗杀。这一血案激起了举国上下对蒋介石反动集团的愤怒声讨。然而,刽子手在国民党反动派的庇护下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反而四处躲藏起来。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全力追查“李闻血案”的凶手,主凶之一的蔡云旗,解放后从云南潜回原籍江苏盐城妄图偷生。可天网恢恢,他还是没有逃得过人民的审判,于1957年被公安部门抓获,次年4月26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蔡云旗死刑并予以执行。
本期档案人物
臭名昭著的“李、闻血案”主凶之一:蔡云旗
1958年的判决书显示:蔡云旗,男,42岁,反动军官身份,住盐城县南洋区蔡尖乡。1937年参加国民党,1946年任云南省昆明预备第二师谍报组长时,与谍报队长陈国华同谋实施对李公朴、闻一多的暗杀行动。
露馅落网
酒后狂言,掀开当年血案迷雾
1957年初的一天,盐城一家小饭店,已是深夜时分,昏暗的煤油灯下,几个男子在一起喝酒聊天。酒过三巡,一位40多岁的白脸汉子喝得高兴,突然一把拉住同桌一位年轻男子,要求和他再喝两杯。年轻男子满脸不高兴,立即摆手说不能再喝,太晚了,自己要回家了。白脸汉子很是不悦,说:“你这点面子都不给我?你可知道我是谁?说出来吓死你!十多年前我就杀过人,还是两个!不信,你可以到昆明打听打听,谁不知道咱那时候的威风。”说完后他自知失言,忙不停地打哈哈表示自己喝多了。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加上当时正处镇压反革命特殊时期,在座的有两个人暗暗记下白脸汉子的话。不久以后,当地公安机关就接到了相关举报。就此,靠做点小生意掩盖过往血债的蔡云旗就此浮出水面,经过缜密侦查,1957年4月,公安部门将他缉拿归案。
在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档案中,记者看到了蔡云旗案的完整卷宗,卷宗内的材料多已发黄,案卷材料记录于各种小纸头之上。
当年的判决书载明,蔡云旗,男,42岁,反动军官身份,富农出身,住盐城县南洋区蔡尖乡。1937年参加国民党,1938年任国军排长、连长、营长,1941年任国军少校团副、游击大队长、联络参谋。1946年任云南省昆明预备第二师谍报组长时,与谍报队长陈国华同谋实施杀害了爱国民主人士李公朴、闻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