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李强:招聘博士保安背后的“学历歧视”
近日,四川大学官网公布的一则招聘启事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根据保卫部(处)工作需要,特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岗位是没什么特别的,但其中一条要求却引发了热议:学历要求一栏写着,博士学位(公安、消防专业硕士学位及以上)。保卫处招人也需要博士?这两个名词搭在一起激发了网友的讨论。对此,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四川大学对行政管理类岗位的招聘,的确原则上都要求博士学历。(4月21日《成都商报》)
当然院方设置博士学历要求并无不当之处,我们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这种行为,而且,这完全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并非强买强卖,外界不应该带有色眼镜去评价。但是,此现象背后折射出的深层次问题却不容忽视。一方面,“扭曲”的人才观,社会上普遍存在学历“歧视”现象,不少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设置学历时根本没有充分考虑岗位的性质和要求,而是盲目的依照“高学历=高能力”的腐旧思维去招揽人才,一味的追求高学历,从而出现非“硕士”、“博士”不要的现象。甚至在公务员招聘中也存在这种现象,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对电大、职大、函大、夜大、业大等非全日制学历不屑一顾。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招考中不合理的要求,使得拥有同等文化程度和国家同样承认学历的人,因为种种原因而与公务员职位失之交臂,这是一种新的社会不公。
另一方面,社会对高学历的过度“崇拜”,学生、家长、高校都在其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大部分考研、考博学生是出于社会就业压力大而选择继续读研、读博,而家长青睐于高学历也是因为子女将来可以出来找份体面工作、拥有一份更优质的生活,高校从自身的发展和利益考量自然加入了扩招的“大队伍”。而相继爆出的“高分低能”、“神童变凡人”等现象,恰恰是给学历热浇了一盆冷水,刺醒的不仅是学生和家长,更是我们整个社会对高等教育发展的重新思考。此外,造成崇拜学历的怪象还有相应的制度因素,比如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一旦涉及此类案件时,适用的是早年颁布的《就业促进法》,而该法中针对就业歧视的界定并不完善,这方面须进一步加大智谋投入和实际考量。
造成非理性“学历热”的原因是复杂的,既有个人的主观因素,也有社会就业环境和教育发展现状的影响,解决起来,也需多方考量。首先,整个社会要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用人氛围,企业要本着“唯才是用,唯贤是用”的理念去吸引人才、培育人才、最终成就企业利益和现实员工价值的目标。同时,学生和家长也应该端正“人才观念”,抛弃“学历出英雄”的错误思想,积极培养自身特长,自身能力,转崇拜学历为崇拜能力、创新。此外,社会和国家对于高等教育的发展更应该持审慎理性的态度,一方面,加大违反《促进就业》用人单位处罚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求职者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抓住我国目前经济转型升级的机遇,大力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创新人才使用制度,鼓励和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重要的是完善多元化人才评估机制,根据德才兼备的要求,从规范职位分类与职业标准入手,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释放人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