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治理超载何须设定时间表?
从3月30日到4月13日,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开展专项打击超限车辆的“雷霆1号”行动。截止4月1日6时许,江东超限运输监检测站共检查嫌疑超限车辆691部,查获超限车辆24部,其中超限100%以上的严重超限车辆5部,分卸超限货物921吨。(4月3日《海峡导报》)
超载、超速是交通安全的大忌,一些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无不与此有关,因而,警方一直对此类马路杀手严阵以待,只要当场查获,必予以严厉制裁,这是维护交通安全的需要,况且法律上就有相关的条文。
然而,就有某些司机,持有侥幸心理,为了增加运力,降低运输成本,屡屡触碰交通法规底线,千方百计避开警方的视线,意图逃避打击,在他们看来,10次超载超限,如果只有一次被查获,也值得冒险,可谓名副其实的利欲熏心。
为了治理这个顽疾,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开展专项打击超限车辆的“雷霆1号”行动,应该说行动是果断有力的,从目前检查的结果来看,战果十分丰硕,一批已经确认与疑似的超限车辆受到了处理,有效地遏制了某些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欣喜之余,笔者也有一丝困惑与担忧,福建开展的“雷霆1号”行动充其量只是一阵风而已,因为早已设定了时间表,这次专项行动只有不到半个月时间,4月13日之后,超载超限会不会卷土重来,恐怕没有人敢打这个包票。
现在,某些权力部门习惯了提前预告,更喜欢划定时间表,如此这般,与通风报信没啥区别,属于典型的打草惊蛇,一些习惯游走于法规边缘的人就会躲避这个风头,一旦期限过去,就会原形毕露,重操旧业,继续超载上路。我们认为,治理超载超限不是短期行为,只有常抓不懈,持续高压,才能形成震慑力。即便设定了时间表,也不该大呼小叫,唯恐别人不知,可见,做好保密工作很有必要,免得被人钻了空子,还被质疑有作秀之嫌,难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