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城南村农民公寓一业主刚装修的房子彻底泡了汤

19.03.2015  11:24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吴剑锋报道:楼上还是毛坯房,却因水表总闸打开,导致楼下业主家“水漫金山”,刚装好的房子被淋了个透,损失达五六万元。3月17日,省城青云谱区城南村农民公寓三期42栋1单元1103室业主史女士为新房闹“水灾”的事叫苦不迭。

  据史女士介绍,她家的这套新房才装修好,还没有入住。16日下午,她来到新房时,现场一片汪洋,积水达20多厘米深,天花板上还不断有水漏下来。新装的油烟机被水浸坏,吊顶、吊灯、衣橱,以及地上的电器都被水泡坏。

  南昌森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城南村农民公寓物业办联系楼上业主后,发现水是从房子里的一处没有堵头的水管中流出。由于房子还是毛坯房,房主对外面水表总闸被人打开的事表示不知情。

  “这里的房子交付时,管口都没装堵头。”业主史女士认为,开发商可能存在偷工减料的问题。另外,她还称,小区物业作为管理方,日常应该有人巡查楼道和打扫卫生,及时发现问题,因此她认为物业部门失职。

  据史女士初步估计,“水灾”导致她家损失至少达五六万元。然而,当她找到小区物业时,“物业让我找楼上房主索赔,楼上房主却说房子还是毛坯房,水表总闸不是他开的,让我找物业。

  对此,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史女士楼上的水表间本来一直锁着,他们也不知道是谁打开的,目前还在调查。由于水是从楼上漏的,所以史女士应该找楼上的房主,不关物业的事。他们找过开发商,开发商说当初规划就是那样,管口不需要装堵头。

  那么,谁该为史女士家的损失承担责任呢?对此,省城律师万山表示,这种情况存在“混合”责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小区物业的责任要大些,楼上房主也有一定责任。另外,如果能查实如史女士所说的开发商有偷工减料的行为,那么还可以进一步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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