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孺:将村官拉出贪腐“泥潭”须外部发力

20.02.2014  11:21

  随着南京城市化进程加快,征地拆迁和控违拆违成为城市建设的重点。在这个过程中,手握“实权”的村官们,面临利益诱惑极易陷入贪污受贿的泥潭。这不,不久前,南京江宁大里社区有4名干部“沦陷”,共同贪污263万余元拆迁款,其中社区书记贪污数额高达205万元,并受贿21万元。近日,4人因贪污、受贿等罪行,分别被法院判处8年半到1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月19日新华网)

  村官成为“大贪”并不是新鲜事,全国各地陷入贪腐的村官早已屡见不鲜。比如,浙江永嘉县新桥村委会原主任余乾寿去年8月被指控受贿3399万余元;河北曲阳七里庄党支部书记刘会民自2001年担任村主任后,10年间非法敛财达7100余万元;温州10名村官瓜分316套安置房,价值18亿元。小小的村官滋生出“大腐败”,不仅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也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

  客观的说,村官的知识水平不高,自我觉悟相对较低,再加上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所以自身的抗腐拒变能力很差。当村官陷入金钱等诱惑时,想靠他们自我觉醒确实很难,特别是农村的“礼尚往来”很普遍,村官很容易被“拉下水”。加强村官的廉政教育是一个很好的途径,但提高村官的素质非朝夕之功,所以还得想想其他办法。

  加强监督是一个好办法,可以将威胁消灭于萌芽,提高村官的防御力,但谁来监督呢?群众的眼睛最雪亮,但他们往往不能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等发现问题时村官早已深陷泥潭、无法自拔了;而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又明显离得“太远”,想要时刻监督管理好数量庞大的村官,明显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笔者认为,要彻底管好村官队伍,乡镇一级应是“主力”,而且责无旁贷!

  村官清不清,就看上级抓得紧不紧。乡镇部门如果作风散漫、遇事推诿,开展工作时偷奸耍滑,把任务全丢给村干部,自己当起“甩手掌柜”,甚至纵容村官为所欲为,那么再多的纪律规定都起不到作用,村官们只会当成“耳边风”。反之,如果乡镇部门作风过硬,干部对待工作严肃认真,事事亲力亲为,对拆迁等各项工作情况烂熟于心,甚至和群众打成一片,那么根本没有村官“动手脚”的机会,村官自然不能贪也不敢贪。从这个角度来看,乡镇干部如果带好了头,周围的纪律作风能过硬,那么自然没有村官贪腐的“市场”。

  所以,针对自身觉悟不高的村官群体,外部环境特别是地方风气显得尤为重要,只有从外部发力才能彻底将村官拉出贪腐的“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