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通报3起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村干部冒领民政救济金被处分
“清华镇花园村委会江文昌等4人虚报冒领民政救济资金被处分;鄣山乡水岚村委会詹振华挥霍浪费被处分;赋春镇排前村委会违反财经纪律被处分。”7月2日,婺源县纪委发布消息称,近期,上饶市婺源县严厉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并对3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根据通报,这3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虚报冒领民政救济资金 清华镇花园村委会江文昌等4人被处分
清华镇花园村委会江文昌等4人虚报冒领民政救济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3年,清华镇花园村支部书记江文昌、村委会主任金来贵、报账员吴高权和妇女主任滕秀英等4人在从事申报民政救济资金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明知自己不符合申报民政救济资金条件的情况下,还以自己或亲属名义申报领取民政救济资金共计17800元,其中金来贵分得4600元,其余3人各分得4400元。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江文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其余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挥霍浪费 大鄣山乡水岚村书记詹振华被处分
大鄣山乡水岚村委会詹振华挥霍浪费问题。2014年12月11日,大鄣山乡水岚村支部书记兼主任詹振华当选该村党支部新一届支部委员。当晚,詹振华便组织参加选举的19名党员到邻村菊仙饭店用餐,饭后一起到了县城,并请了部分党员泡脚,还安排了9名党员在县城星江大酒店住宿。事后,除泡脚费用由詹振华个人支付外,餐费1209元、住宿费550元均记在水岚村委会帐上。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詹振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反财经纪律 赋春镇排前村党支部书记叶法新被处分
赋春镇排前村委会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06年至2010年,赋春镇排前村委会将上级下拨的27万元移民扶持资金中的21万元违规账外保管并使用。2012年9月17日,该村报账员叶火旺从账外的21万元中挪用了6.5万元借给他人经商。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该村负有领导责任的党支部书记叶法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涉嫌犯罪的报账员叶火旺移送司法机关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