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非法占农用地致345亩土地土壤被破坏获刑
05.08.2014 14:13
本文来源: 人民网
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非法占用农村农用地进行违法项目建设,村支书王某、村主任李某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提起公诉。昨天记者获悉,昌平法院当庭判处王某、李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据指控,2005年至2013年间,王某、李某在分别担任昌平区某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非法占用本村农用地进行违法项目建设,致使345.5亩农用地土壤耕作层被破坏,种植条件毁坏难以恢复。
庭审时,王某、李某表示认罪。王某和李某辩护人辩称,二人初衷是为了本村利益,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建议法庭对二人从轻处罚。
昌平法院认为,王某、李某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王某、李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属于自首。最终判决王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罚金25万元,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20万元。(记者孙思娅)
| 官方微信 | 人民微博 | 官方微博 |
本文来源: 人民网
05.08.2014 14:13
【抚州】抚州市残联召开全市残联系统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推进会议
在第四个全国残疾预防日到来之际,残联
【新余】渝水区残联举办2020年残疾人社会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班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残疾人规划纲要,残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