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打群架一人领刑 政府发函请求重判遭质疑
近日一网友发帖称,浦北县某镇综治办曾向有关部门发函,请求对一名涉嫌参与打群架的村民“依法从重处罚”,该村民后来被判有期徒刑5年。网帖引发网友关注,有网友称,发函的行为干预了司法公正,似有不妥。
1月13日,浦北县公检法部门表示,他们对该案秉公执法,未受函件影响
事件回放:多人打架一人领刑
1月9日,南国早报记者根据发帖人提供的线索,来到浦北县寨圩镇兰门村委大平村。
“这么多人参与打架,为何就只抓我儿子,还判了刑?”通过打听,记者找到了村民黄成业。黄说,网上的信息是朋友帮他发的,由于有关部门介入他儿子黄金泉的打架一事,导致黄金泉入狱5年,他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关注。
事情还要回溯到去年2月7日。当晚,大平村的黄金泉等人,不满兰门村的宁某波等人曾打伤其堂弟黄某裕,最终引发了一起10多人参与的打斗事件。次日上午,黄金泉才听说宁某兆被人打成重伤。之后,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将他抓获。
目前,黄金泉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家长疑惑:政府发函请求重判
“我儿子是参与了打架,但当时有很多人,而且是晚上,现场很黑,没有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谁打伤了宁某兆。”黄成业说,他儿子被判刑后,其他人都没有事,他觉得不公平。另外,在打架中受伤的宁某兆,没过几个月,就下地干活了。“如果不是有关部门专门针对黄金泉,他肯定不会被判那么重”。
黄成业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关于依法从严处理犯罪嫌疑人黄金泉的请求”函件。该函是他让律师从有关部门拿到的。里面的落款和日期分别为“寨圩镇综治办、2013年5月22日”,该函抄送的3个单位分别是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和县人民法院。里面的内容,除了阐述事情的经过外,最后一段还写有“为进一步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势,维护好我镇的社会稳定,请求依法从严处理犯罪嫌疑人黄金泉”。
涉事部门:向上级机关反映工作
“我们发函的目的是从大局出发,也是为了社会的稳定。”1月10日下午,寨圩镇梁镇长和镇综治办宁主任,分别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这两位负责人都是上任不久,他们都说对上一届的工作不是很了解。受访过程中,不少问题他们都以“不知道”回答。
梁镇长说,他们没能力影响司法判决,即使没有这份函,黄金泉的判决结果可能也是这样。宁主任表示,据他了解,之所以发这份函,是为了向上级机关反映工作情况。其他的事情,他也不是很清楚。
办案单位:未受来函影响
寨圩镇综治办发出的这份函件,对该案是否造成了影响?1月13日,记者联系了浦北县公安局,该局宣传科的翁科长说,他们在办案过程中,一直是秉公执法,执法人员不会因为一个函,去违规办案。此案的侦查,没有受到任何因素影响。
浦北县人民法院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该案宗卷里是有一份寨圩镇综治办出具的函,但该函不起作用,法院量刑主要从事实和证据认定。该案中,参与打架的主要成员共4人,目前仍有3人在逃。黄金泉被抓获归案后,法院根据检察院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公正审理。由于案件中造成一人重伤,根据刑法,可对嫌疑人判处3至10年徒刑。人民法院量刑不会因寨圩镇方面出具的函而从重判刑,而且,法院判处其5年徒刑,也是在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之内。
在浦北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的陈述中,该案的事实证据有:书证、证人证言、现场勘查检查笔录、鉴定意见和被告人供诉。其中还提及“事件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