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村(社区)“两委”换届全面完成 查处违纪案件75起处理135人
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会议在南昌举行。(记者陶望平 摄)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4月14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换届工作中,各地各级共查处违反换届选举纪律案件75起,通报28起,处分、处理135人。”记者从14日召开的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会议上获悉,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底,全省20086个村(社区)党组织、20071个村(居)民委员会全面完成换届选举。
“通过换届,一大批政治素质高、带富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优秀人才选举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完成了新老交替。”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爱明告诉记者,村(社区)“两委”班子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来源结构进一步优化,焕发了新的生机和活力。特别是注重放宽视野,拓宽渠道,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数据显示,全省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有带头致富、带领致富能力的占92%,比上届提高9.6个百分点。
据统计,换届工作中各地各级共查处违反换届选举纪律案件75起,通报28起,处分、处理135人,其中取消候选人资格11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人。
2014年10月13日,江西省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10月16日,江西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作出把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换届统筹起来,把村、社区换届统筹起来,把换届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统筹起来,党委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行全过程统一组织实施的“三统筹一统一”工作部署。
结合实际,江西省首次提出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研究提出不宜当选的情形;首次提出可结合实际,把符合条件的村医村教选为村“两委”班子成员;首次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公开招聘、选聘等方式面向社会选拔村(社区)党组织成员;首次提出女性进村“两委”班子“三个确保”要求,即确保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的基础上,确保村妇代会主任100%进村“两委”班子,确保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和正职比例要高于上届等创新举措。
为了防止干部“带病上岗”,确保“干净”选人、选“干净”人,全省各地整合工作力量,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全面开展任期届满审计。全省20162个村(社区)均开展了“两委”班子成员任期届满审计,并运用审计结果,对审计有问题的306个村(社区)分类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