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年底不收案先破行政思维

13.10.2015  18:07

  将简单的指令命令式思维转变为精细的改革服务式思维,这就考验着法院领导的管理创新能力与驾驭复杂形势的能力

  受立案登记制改革和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等多重因素影响,今年截至9月30日,全国法院新收案件同比上升18.42%,未结案件数逐月累积。记者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杜绝年底前不收案、强迫撤诉、虚假报结等现象发生,用好简易、速裁程序,提高审判效率(10月12日《北京青年报》)。

  结案率作为行政管理思维在审判管理当中的主要体现之一,长期以来都是上级法院指导下级法院、法院领导管理法官的重要抓手,通过行政式命令要求推进法官多办案、快办案本无可厚非,但是过于重视强调结案率就会忽视审判规律。审判工作追求的价值应该是关注个案的公平正义,追求结案率则是要求审判优先服从命令指标,当以年度作为考核评估单位的时间段时,年底不收案就成为调控结案率的最佳方式,当分母变小时结案率自然就提高了,但是分母小了则可能伤害个体的公平正义。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法院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因为司法改革与经济转型发展等因素的叠加效应,收案数都出现大幅度的增长,案件的激增让一线法官审判执行压力加大,法院又好又快地办案成为法院内外的共同期待。重压之下如何适应新的审判执行工作形势,已经成为各级法院管理者必须思考的问题,如果继续沿袭年底不收案等做法来应对新形势,显然不符合立案登记、司法责任制等司法改革举措的基本精神,甚至会导致改革进程的停滞,让行政化的司法管理思维卷土重来。

  破除行政化的管理思维应是实现杜绝年底不收案现象的基本前提,将简单的指令命令式思维转变为精细的改革服务式思维,这就考验着法院领导的管理创新能力与驾驭复杂形势的能力。提高法官办案的效率与质量有很多方式方法,从一线法官的反映不难看出,书记员的不得力、过多的审判执行外事务以及激励制度不合理等都成为法官多办案、快办案的掣肘因素。很多地方的法院没有建立起完备的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导致书记员待遇低下留不住人,聘用书记员离职频率高已然成为常态,法官经常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培训新书记员。正是因为书记员的不得力,法官难以集中精力从事审判执行核心工作。大量无关紧要的会议、活动、调研也让一线办案法官苦不堪言,有时候忙得焦头烂额的法官甚至还要放下卷宗参加街道社区组织的打扫卫生活动。另外,不合理或缺乏经费保障的激励制度也影响法官的办案积极性。

  如果掣肘法官办案的因素无法彻底根除,那么行政化的管理思维则会成为提升审判质效的唯一选择,当行政命令指标难以奏效或成效不显著之时,为追求高的结案率想尽办法少收案就会成为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因此法院管理者要认真倾听一线办案法官们的心声,切实以改革服务的精神破解影响法官办案效率的因素,尊重司法的客观规律,避免行政化的思维影响审判执行权力的规范化运行。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年底不收案等违背审判执行规律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