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问答】如何理解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
第一,抓“关键少数”是党章的明确规定和党的一贯要求。党章总纲强调:“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党章第八条、第十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指出,“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抓住“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突出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经过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得出的科学结论,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必然要求。
第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我们党长期执政,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掌握着方方面面的权力,肩负着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任,必须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但在实践中,滥用权力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程度不同地存在,有的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行其是、自作主张;有的搞一言堂、瞎指挥,给党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有的徇私枉法、巧取豪夺,把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侵害了群众利益,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我们要把高度信任和严格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第三,重点盯住一把手。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既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事业发展的领军人物,又是腐败易发多发的高危人群。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影响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的政治生态。许多违纪违法的一把手之所以从“好干部”沦为“阶下囚”,有理想信念动摇、外部“围猎”的原因,更有日常管理监督不力的原因。强化党内监督,必须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用刚性制度把一把手管住,保证其正确用权、廉洁用权。要强化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尤其强化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加强日常管理,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多设置监督“探头”,注意从巡视监督、执纪审查、审计司法、信访举报和网络舆情等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置。
第四,管住领导机关,就能发挥示范作用。中国传统文化历来讲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必须抓住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用好以上率下这个工作方法。要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增强带头意识,在积极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上严要求、作表率,带头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带头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带头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以此带动全党监督工作取得实效。(转自《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文件学习辅导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