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21条规定确保廉洁征兵

13.08.2016  09:06

  市民发现违纪现象可拨打热线举报

  近日,记者从市征兵办获悉,为进一步依法加强征兵工作,严肃征兵纪律,防止和纠治不正之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上级有关廉洁征兵指示要求,市征兵办公布2016年廉洁征兵二十一条规定及廉洁举报电话,明确“禁令就是高压线,谁碰谁触电”,严肃查处征兵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的人和事,并要求各级工作人员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奉公守法,自觉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模范行动维护政府和军队的良好形象。

  廉洁征兵二十一条规定包括兵役机关“五不准”、征兵人员“五严禁”、征集过程“五不得”、工作信息“三公开”以及征集结果“三公示”。

  兵役机关“五不准:不准擅自截留、挪用或私分征集指标,带帽下达征集指标;不准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不准随意增加条件、抬高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应征入伍;不准出具与应征青年事实不符证明材料,填报虚假信息;不准私自换兵,改变新兵入伍去向,异地办理青年入伍。

  征兵人员“五严禁”:严禁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基层征接兵工作;严禁征接兵工作人员参与涉及本人子女和亲属的征兵体检、政考和定兵等工作;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应征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借征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土特产等财物;严禁接受应征对象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各类活动和交通、住宿、饮食等各类保障。

  征集过程“五不得”:不得征集未经网上报名或审核未通过的青年;不得安排未被全国征兵网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青年体检;不得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或家长;不得批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决定的青年入伍;不得私自办理退兵。

  工作信息“三公开”:公开征兵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征集标准条件;公开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姓名、职务、照片等基本信息;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征集结果“三公示”: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定兵名单及去向。其中,公示名单要素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毕业或就读学校、户籍所在地、是否属于优先征集对象等。

  同时,市征兵办、南昌警备区纪委联合公布廉洁征兵举报方式,依法受理全市征兵期间涉及部队和相关人员的举报,切实净化征兵环境。江西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廉洁举报电话:0791-86881600、18970002040;信箱:江西省南昌市二经路5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邮编330006;邮箱: [email protected] 。南昌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廉洁举报电话: 0791-86886048、18178905932;信箱: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481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邮编330001;邮箱:[email protected]。(杨定彬 张富华 记者 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