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锁行窃十年来"基本没停" 带女友漂流时被抓

06.08.2014  11:58

    核心提示

    这10年,苏某在实施开锁入室盗窃的路上,基本没有停歇过,截至7月29日在资溪县被抓捕归案时,他此前已经四度因盗窃罪被判入狱。

    这是一个以技术为犯罪手段的盗窃团伙,福建龙海市人苏某伙同另外2名作案成员,虽然多次因盗窃罪被判刑入狱,然而多年来仍在多省流窜作案,选取居民区上班族家疯狂入室盗窃。

     外省嫌犯进景区

    警方拦停嫌疑车

    7月29日10时许,黎川县警方发来协助函称,一名系列盗窃案犯罪嫌疑人进入资溪县境内,请求资溪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协助抓捕。

    在明确案件性质的同时,资溪刑警大队民警迅速将案情上报该局分管领导,随后派出精干警力进行开展侦破工作。

    根据黎川警方提供的仅有一个犯罪嫌疑人名字的简单信息,资溪警方迅速成立专案小组,兵分多路,通过信息研判、天网视频、图像分析,在调取了大量的监控视频资料,最后判定犯罪嫌疑人苏某驾驶的是一辆福建省车牌号的银白色标致小轿车进入资溪县城。

    之后,办案民警通过调取大量现场天网视频监控录像,很快锁定,嫌疑人驾驶车辆已进入资溪县大觉山景区范围内。

    在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行踪后,专案小组决定实施抓捕。

    苏某此次会不会还有其他同伙成员?他到景区的真实目的是什么?因考虑到这些都还尚无定论,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抓捕民警先化装扮成大觉山景区的工作人员进入到大觉山景区内。

    很快,身着便衣的办案民警在景区内的一处停车场里发现了苏某所驾驶的车辆,专案组成员迅速派侦查员在停车场周围进行多方位蹲守。

    7月29日14时30分,犯罪嫌疑人苏某终于出现在蹲点守候的民警视线里,见嫌疑人苏某此时身边还有一名年轻女子和一名小孩,3人上车后驶离景区,蹲守民警随即驾驶早已准备好的民用车紧跟其后。

    最后,办案民警驾驶两辆小车在去往该县乌石镇的途中,将犯罪嫌疑人苏某所驾驶的车辆截停。

     带女友来漂流

    持假证被识破

    截获犯罪嫌疑人苏某车辆后,民警首先对苏某进行身份的盘问,苏某一开始就拿出一张名为“陆斌”的假身份证,想蒙混过关,但是被专案民警一眼识破。

    面对民警进一步深入的审讯,犯罪嫌疑人苏某先是一直保持缄默,拒绝回答任何问题。但明显又掩盖不了其内心的慌张,苏某的双手十指相扣放在膝盖上不停地搓动,说到关键话题时,咽部有明显的吞咽动作。

    观察到这些小细节后,民警适时抛出了部分证据,苏某的心理防线出现了松懈的迹象。

    针对苏某的心理特点,民警预先就制定了周密的审讯方案,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犯罪嫌疑人苏某的心理防线被彻底击溃,交代了所有的犯罪事实。

    据苏某供述,自己伙同福建省三明籍的邓某和湖南省汨罗市籍的李某,3人用技术开锁多次在浙江富阳市、江西省南城县和黎川县进入居民宿舍盗窃金银首饰。此次自己是带女朋友来资溪大觉山漂流的,没想到漂流完后就被资溪警方抓个正着。

     此前已因行窃“四进宫

    据查,平日游手好闲,苏某自从“热衷于研究”开锁技术后,时常实施盗窃“练手”,早在2005年年底就因入室盗窃在福建省被判入狱9个月。

    就是在这次出狱前后,苏某认识和结交了邓某和李某两人,大家一块经常吃喝玩乐,贪图享乐,经济也变得拮据起来,3人便又萌发了“利用一技之长”、重操旧业的想法。

    组成团伙实施入室盗窃后,3人每次作案时两人搭档,多是选取县城居民楼小区,户主为上班族,白天作案,一人负责放风,苏某则用自带的自制工具技术开门锁,轻而易举进入室内。

    2006年,刚出狱不久的苏某连同李某再次因盗窃罪被判刑。次年出狱,非但没悔改,他们还开始专门偷盗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当年被抓获,判刑三年6个月。

    显然,这条生财之道有一定的风险,但自感操作简单、来钱又快,尝到甜头的3人越发大胆,没有任何收敛悔改之意。

    2010年,刚出狱的苏某在浙江省庆元县城撬一户人家防盗门时被户主现场抓获,随即四度被判刑入狱。

     偷100元被浙江警方网上追逃

    之后,每到一个地方实施作案,3人先是到当地租一辆小车,做好跑路准备。车辆通常也是由苏某负责驾驶,当路上遇民警盘问,便出示名为“陆斌”的假身份证,这是苏某在发现自己已被浙江警方网上追逃后特别制作的。

    此前的2011年11月17日中午,犯罪嫌疑人苏某伙同邓某流窜至富阳市富春街道龙山路160号,侵入受害人胡某家中,盗走事主放在房间右侧床头柜抽屉内钱包里的现金100元。

    尽管被追逃,苏某等人仍然继续不断作案,他们一天之内沿途连续作案。为了不被发现,他们特别注意将车牌遮挡住。就这样,在近两三年间,他们分别在浙江富阳市、资溪县周边的黎川县、南城县三地市县等地作案多起,涉案价值近十万元。

    而在选择作案地点方面,三人也有特别考量,比如南城县、黎川县城均距离国道和高速极近,而且高速公路四通八达,方便的交通给他们带来了逃跑机会。

    今年7月22日,苏某伙同李某窜至黎川县日峰镇受害人陈某家中,盗窃人民币2000余元,黄金首饰若干件,总价值近6万元。当天,二人又窜至邻县南城县盗窃若干件黄金首饰。

    至此,一系列开门锁入室盗窃案的主犯苏某已被抓获。目前,苏某已被移送黎川警方。(来源:新法制报 吴福全 梁佳 首席记者龚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