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花花:被“强制”的商业保险消费了啥?
在农村开展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本来是件好事,但在钟祥市多个社区,自愿购买却变成了强制的要求。郢中镇社区电话通知辖区内低保户,要求他们统一购买,引发群众不满。4月15日,记者就该事进行了采访。(4月16日荆楚网)
单从保险的种类来看,就有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海上保险、工程保险、航空保险等等。然而,除了车类、失业、养老等部分的强制保险外,在老百姓的身边一般找不出非买不可的保险。保险讲究的就是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但是无论怎么说,小额商业保险都不该与“强制”二字扯上关系。
这并不是笔者信口雌黄,在2008年中国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小额保险试点涉及低收入群体的切身利益,切忌盲目追求成绩,违背自愿强制投保。那么,文件明文规定,为何在湖北钟祥市多个社区,小额保险“自愿购买”就变成了“强制的要求”,甚至被冠上了“市上要求”的帽子?
荆楚网记者以低保户家属的名义向郢中街道办事处进行了咨询。社区却一再强调保险每年只花50元而已。的确,在很多年轻人的消费观里,区区50元不够买一件时尚衣服,甚至还不够一顿午餐费的零头。但是,低保户本来经济困难,领着为数不多的低保费,在生活都存在问题的低保户眼里,这“区区50元”又是多么的贵重!
社区要求购买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政府推广的一种商业保险,主要针对低收入农民最迫切关心的伤残和死亡等风险开展的保险服务,是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人身保险,也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从这个语境来看,购买小额保险的确是一件好事,能为低收入家庭在突遭变故时提供一定的帮助。但是,若是“好意”与“强迫”扯上了关系,这“好意”也变了味,失去了它本身耀眼的光彩,被“强制”的商业保险消费的最终还是政府的形象以及公信力!
可想而知,社区工作人员如此尽职尽责的推销小额保险,并不是因为职责所在,而是撇不开这背后的一个“利”字。社区工作人员虽算不得国家公职人员,但毕竟也应该是值得老百姓信任的知心人,在为老百姓处理实际问题时,不应该只看到眼前的蝇头小利,更多应该关心的是工作作风的转变以及切实服务群众的理念。同时,高高在上的“市政府”被扣上了“强制要求”的帽子,自然不能再继续装聋作哑,对此不顾不问,任其任性发展。及时的介入调查,对违反要求的人员处理处罚更是当务之急。
“窥一斑而见全豹,观滴水可知沧海”。还企图以“市上要求”这种借口强制低保户购买小额保险的行为该停止了,还妄图以推销小额保险获得利益的那些工作人员也该醒一醒了。这种只看利益而不带真情实感的“为人民服务”,只会给自己惹一身臊,难免一念错而毁一生,使社区工作人员与老百姓的“鱼水关系”变成“油水关系”,从而成为众人眼里不可饶恕的“阶级敌人”。简言之,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严禁强制摊派,地方政府或是社区、村组在推广这种“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政策”时,何不多投入点感情,多投入点耐心,让老百姓心甘情愿甚至甘之若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