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开云:杭州公交人为纵火再敲安全警钟
昨日17时03分,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东坡路口一辆7路公交车发生爆燃。据杭州警方消息,事故共造成32人伤,无人员死亡。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据《杭州日报》消息,据初步勘察,该起事件疑似人为纵火。(7月6日《新京报》)
5月12日,四川宜宾14路公交车行驶时发生燃烧,造成1人当场死亡,77人受伤;2月27日,贵州省贵阳市237路公交车发生燃烧,致6死35伤;去年6月7日,福建省厦门市一快速公交突然起火,致48人死亡、30多人受伤;2010年7月21日,湖南长沙一机场大巴行驶中起火,致2人死亡,3人重伤,11人轻伤;2009年6月5日,四川成都9路公交车行驶过程中燃烧,造成27人遇难、74人受伤……近年来,公交车上人为纵火事件频发,特别是杭州公交人为纵火,再次给公交车安全敲响了警钟。
公交车上人为纵火,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打击公交车上人为纵火行为,事关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公交车上发生人为纵火事件,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纵火者多为报复社会,选择不特定人群进行伤害;二是公交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加上乘客上车前没有进行安检,容易给作案者可乘之机。
打击公交车上人为纵火行为,无疑该从这两个方面对症下药:首先,摸清纵火者报复社会的原因,及时疏通其心理,解决他们的合理诉求,管控他们的不法行为;其次,补齐公交车安全短板,可以从完善公交车上的硬件设备设施、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配置安全检查人员、对乘客加强安全教育等方面着手。
公交车上人为纵火,容易造成人群恐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当下,社会处于转型期,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很多冲突一触即发,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亟待解决的难题。如何减少甚至杜绝公交车人为纵火事件,既考验各级政府执政、服务和处突等各种能力,也考验相关部门和单位安全意识、措施、教育和督查等是否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