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余市林业局积极主动策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需由市级衔接接收下放行政审批19项,目前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项,下放10项至县区,市级和县级同时承担1项,市级承担7项。
行政审批权下放后,各责任单位将根据相关要求,依法实施林业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同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自行承担在实施林业行政许可审批中发生的过错和法律责任,确保省政府取消和下访的行政审批项目真正“接好”、“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