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萧:办理出生证不应成为“独角戏”
没有结婚证也可以为孩子办出生证、上户口?近日,湖北省卫计委、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下发《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湖北省境内出生的婴儿均应依法获得国家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各签发机构与管理机构不得以结婚证、生育证等作为签发的附加条件。今后在湖北,未婚妈妈也能给孩子办理出生证了。(12月2日《新京报》)
一纸出生证,多少辛酸泪。从近年来的媒体报道来看,既有人为办出生证孩子已出生数月证却办不下来,也有人为办出生证跑多个部门差点“跑断腿”,出生证与准生证一道被称作“折腾证”,越来越多的人呼吁简化办证环节。现在好了,湖北省彻底打破常规,未婚妈妈也能给孩子办理出生证,不得不说是社会的一种进步。
以往各地办理出生证,往往需要与结婚证、生育证等挂钩,其他证件不齐全,办理出生证则难如登天。出生证的作用远远不是只证明出生这么简单,孩子出生后的入户、入学等各个环节都需要出生证。按照这些规定,许多地方的未婚妈妈无法给孩子办理出生证,进而造成了不少“黑户”,既无法顺利升学毕业,也不能获得户籍与身份证明,可见出生证伴随并将影响人的一生,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孩子出生了,单从医学出生证明环节来说,给所有新生儿颁发出生证,原本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并不存在任何异议。现实的情形却是,大多数地方设置各种办证条件,无非是为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母亲生育孩子是在行使人的生育权,而从人权的角度说,孩子出生了就应该获得出生证,给所有孩子发出生证是保障人权的基本体现。把出生证与其他证件挂钩,原本就显示出政策的不够人性化,湖北的新规恰好将这些释放出来,显示出对人权的基本尊重。
湖北最大限度简化办理出生证环节,让人叫好的同时也看到了更多的制度缺陷。既然湖北能够对出生证放权,至少说明对办理出生证的简化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相对更多的地方政府而言,不是不能放权而是不肯放权,反过来说,湖北可以给所有孩子发出生证,同一面国旗之下,其他地方为何不能做到?倘若出生证放权只是湖北一省的“独角戏”,对于民众而言,服务型政府未免显得太遥远。
此外,更多的问题可能会接踵而至,比如湖北规定只要境内出生的婴儿均可获得出生证,会不会造成其他地方的未婚妈妈云集湖北生子?进而带来其他各种不能预见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办法,不是等待更多地方自行放权,而是有待顶层制度设计的完善。从更大范围来看,出生证放权只是诸多办证中的一个缩影,如何打破更多制度藩篱,让民众乐享各种基本权利,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