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查出不符合贫困条件但纳入扶贫管理系统1746人
10.05.2017 01:36
本文来源: 监察厅廉政网
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台账管理”。新余市纪委结合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通过巡察、审计、专项检查以及有关职能部门日常督查,突出对“扶贫政策落地”“扶贫项目监管”“扶贫资金分配”等重要环节问题线索排查,建立“台账管理、盘点销号”制度,一月一汇总、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切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交待。
突出督查督导,推动“快查快结”。建立定期研判、分级负责、督办督导机制,推动监督执纪重心下移,快查严处强占掠夺、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等扶贫领域突出问题,让群众切实增强反腐倡廉获得感。对购买了商品房、私家车和缴纳了社会保险等情况的扶贫对象,一经查实,立即清除出扶贫管理系统。对督办件实行跟踪检查复核,做到“四个清楚”,即事实调查清楚、办理时限清楚、办理质量要求清楚、问题处理的法规依据清楚;对涉嫌违纪的案件,做到“五个到位”,即违纪人员处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警示教育到位、制度跟进到位。
强化执纪问责,形成“齐抓共管”。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分配上搞不正之风和腐败的,严格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对负有主体、监督和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新余市纪委 范泊静 )
本文来源: 监察厅廉政网
10.05.2017 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