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2017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8起

03.01.2018  07:16

     2017年以来,宜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8起,处理491人,给予处分237人。和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11.25%、165.41%、58.00%。

  从处理干部级别看,乡科级处理人数481人,占总处理人数的97.96%。县处级干部违纪案共查处9起,处理10人。

 

  图为宜春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汇总表。

  按问题类型划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排在首位,查处问题数、处理人数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分别是129起、151人和93人,占查处问题总数的38.17%。从查处问题数看,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位列第二,其他问题位列第三。从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看,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位列第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位列第三。(宜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