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去年立案查处违纪案件808件 移送司法机关45人

20.03.2014  00:41

  今视网3月19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3月19日,记者从江西省纪委监察部门获悉,2013年,抚州市纪委坚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部门严肃执纪,对违纪案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一年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08件,其中县级干部8件,乡科级干部109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5人。

   严肃查处国土系统案件

  黄国敏,抚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兼临川分局原党总支书记、局长,在土地整理项目、土地开发、工程发包、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拍卖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240余万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李传林,宜黄县政协原副主席、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在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发包和国有土地拍卖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104万余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针对土地拍卖围标串标、行贿受贿多发等突出问题,抚州全面实行土地交易网上招拍挂,完善了土地交易监管系列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土地交易环节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2013年3月,该市纪委严肃查处了东乡县一起土地拍卖围标串标案件,涉案人员9人,涉案金额1.048亿元。

   严肃查处水利系统案件

  徐俊,金溪县原副县长,在水利项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41万余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徐俊案件,是抚州市纪委于2012年查处市水利系统窝案的一个延续。至此,该市纪委、检察院共查处市水利局、金溪县政府及5个县水利局案件9件,涉案人员28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人。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水利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缺失、水利项目建设招标投标不规范等情况,抚州市纪委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的同时,进一步深入查找水利系统风险点,完善相关防范措施,有效保证了水利资金的使用安全。

   严肃查处民生领域案件

  按照中央纪委要求,“老虎”、“苍蝇”一起打。2013年,抚州市纪委监察局抽调600多名精干力量,组成60多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市11个县(区)6项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查处违规资金11016万元,上缴财政6507万元,原渠道归还2957万元,其他处理1552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人,其他处理190人。

  此外,抚州市纪委监察局还严肃查处了该市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徐晓明、宜黄县政协原副主席侯志明、黎川县公安局日峰镇派出所原所长黄凤高、临川区龙溪镇原党委书记杨建文等人的违纪违法事实,并将他们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