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树花:黑心导游发飙骂游客底气何来?
不满意游客消费低,云南一导游大发雷霆,大骂游客的道德、良心在哪里,昨日这一视频在微信朋友圈被广泛转发。随后记者从旅游部门了解到,旅游部门已经安排人手调查处理,将严肃查处导游及所涉旅行社的行为。(5月2日都市时报)
跟团旅游却要被迫购物,否则竟被骂道德良知出现问题,这实在令人发指。然而这样的旅游现象,却已是当今中国各大旅游区司空见惯的诟病。2013年,香格里拉导游把不参加强制消费项目的游客赶下车,而丽江导游因骑马付费问题对游客进行殴打。更有甚者,香港黑导强迫退役乒乓球名将陈佑铭进珠宝店购物,致使陈佑铭心脏病发,气绝身亡。“黑心导游”强迫游客购物等行为为何变得明目张胆理所应当?
笔者以为,“黑心导游”的气焰越来越盛,原因有三:一则游客“捡便宜”心态或陷入“沉默的螺旋”。选择跟团旅游一般是由于不熟悉旅游地,旅行社能规定好路线,从而自己便不用去纠结吃住玩问题;同时旅行社为了招揽顾客,推出诱人的“低价团”,往往会吸引大批游客。游客不会思考这低于一般旅行成本的团购价往往暗藏着“陷阱”,比如没有看清其中的一些附属协议。所以在路途中导游提出的购物要求时,自己也会产生觉得这是自己应尽的义务的错觉。即使一个人觉得导游有过分的行为,但是由于出门在外,并且大家都不说,自己也不愿意去做那个“领头羊”惹事,自认倒霉成为游客们共同的默契,这无疑会导致“黑导游”得寸进尺。
二则,导游工资无保障,为生计形成行业“潜规则”。据华晨商报新闻报道,在旅游界全职导游一般很少,有的旅行社制度相对规范,给员工几百元的底薪,而有的旅行社底薪也不发,最后很多人不得不选择做兼职。带团的时候,导游们依照事先和景区签订的一份协议,可以拿到比市面上低得多的门票价。作为回报,每年他们必须保证为景区带来一定数量的人次,这份协议才能生效。为了抢夺客源,旅行社低价竞争,导游就只好靠回扣赚钱了。
三则,出台法律一纸空文,执法人员姑息纵容。尽管我国2013年就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为旅游者服务。而各旅游局也是三令五申,出台“导游带团十不准”,其中就明确规定“不准通过夸大商品功效等方式向游客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旅游者购物或通过言语刺激、行为威胁等方式强迫及变相强迫游客购物”。然而,执法者却没有真正落实,如在前文所提到的游客被丽江导游赶下车,丽江执法人员反而恐吓游客“不要来丽江了”。同时在节假日期间旅游高峰期,没有人留守值班,执行力弱而慢。这无疑解开了“黑游客”束缚,自然是“猴子称霸王”。
综上所述,灭掉“黑心导游”的气焰,需要游客自身对旅行社的鉴别,并能拿出勇气和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需要导游本身加强职业道德素养的同时,要完善导游报酬体系,让导游不需要拿回扣就能够养活自己;需要旅行社改变经营方式,不要不顾成本的低价吸引顾客,然后把成本转嫁到导游身上;更需要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全面整顿以解决这令人痛心的“旅游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