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继续保留江西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30.12.2021  12:41

近日,江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江西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文明校园的通报》,我校顺利通过第一届期内复查,继续保留江西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我校于2017年获评“第一届江西省文明校园”,2019、2020、2021年连续三年通过省文明校园复查。本次复查对照《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2020年版)》,重点为各校在第一届届期内(2018年1月—2021年7月)文明校园创建情况。2021年,学校入选“2021-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

学校始终高度重视文明校园建设,成立了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部牵头,各单位协同联动、通力配合,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文明校园创建大格局。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思想道德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阵地建设管理等方面创建工作,文明创建取得了良好成效。接下来,将以文明校园创建成效助力学校在“十四五”期间实现“更名升大”奋斗目标,谱写发展新篇章。(文图/陈智 责任编辑 周冠佳 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