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评江西省直第十二届文明单位

17.07.2016  19:42

日前,从江西省直机关文明委发布的《关于表彰省直机关第十二届文明单位的决定》获悉,我校被评为江西省直机关第十二届文明单位。这是省直机关文明委对我校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我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加强理论武装,着力推进道德建设,着力培育文明新风。学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高广大师生文明素质为核心,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推动“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实现“百年名校”江财梦凝聚了正能量,提振了精气神,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文/谢行焱   编辑/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