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校遇敲诈勒索难取证咋办?代表建议中小学装监控防校园欺凌
10月27日,在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立法听证会上,由教育部门代表、家长、校方、法律界人士、媒体代表等组成的16名听证陈述人各抒己见。这是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就我省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立法听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认真梳理,全面、客观、准确地制作听证报告,作为修改法规草案的依据。
【激辩】
索赔2万元以上才能申请调解?
草案第三十七条规定,学生及其监护人、抚养人或者其代理人请求赔付金额2万元以上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学校应当告知其可以向学校所在地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昨日听证会现场,对于“赔偿2万元”的标准成为大家热议的焦点。来自教育部门的代表、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处的李伟就认为:该条款参照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但学生伤害纠纷与医患纠纷相比有明显不同。现实中,在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大多数是轻微损伤,赔偿在2万元以下。 “2万元”的标准设置会被理解为学校可以赔付的标准,不需要赔付或赔付不到2万元的纠纷,家长会就高不就低,按照接近2万元的标准索赔,从而增加了学校处理纠纷的难度和成本。
对此,江西民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剑华认为,根据学生伤害赔偿金额大部分为几千元的实际情况,建议调整为1万元,将更多的纠纷尽早导入中立、专业、快捷的第三方调解。
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怎样保障?
作为陈述人中的家长代表,黄萍萍很关心孩子的出行安全,她在发言中直指学校附近交通乱象:目前,不少学校位于交通要道附近,每到放学时间,机动车来来往往,拥挤不堪,交通非常混乱,极易发生伤害事故。
黄萍萍说,如果在学生上课半小时前、下课半小时内禁止机动车通过学校出入口,情况将大为改观。因此,她建议,在不影响周边交通通行的前提下,对一些交通繁忙路段的学校出入口道路实行车辆限时通行。
家长代表方晓明也称,学校附近道路是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高发区域,同时也是城区交通拥堵的主要区域。建议交警部门在中小学附近交通密集路段及主要路口设置专人专岗管理,建立责任制,在中小学上学、放学时间段指挥交通、疏导学生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