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向农民工发放40万执行款 案件均涉劳务纠纷

13.01.2015  02:02

供图/房山法院

  “我们都是农村的,对方又是大企业,真想不到房山法院执行庭真把钱给我们执行回来了!”拿着刚刚发到手里的1.6万元案款,65岁的张大爷数了又数。1月9日上午10时,房山法院执行局向29名申请执行人发放了近40万执行案款,案件均涉及劳务合同纠纷。

  2013年,张大爷和村里以及河北省共计29名农民跟着包工头张恒干工程,起先约定的工资是100到200元一天。但工程顺利完工后,张恒当初承诺的劳务费并未如期支付。无奈之下,29名农民工将其起诉至房山法院。

  2014年6月19日,法院判决张恒给付劳务费等共计38万元,工程方公司及发包方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九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判决后,对方并未上诉。

  案件到达执行庭后,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执行员多次驱车前往龙建集团第十九分公司进行交涉,并与村委会联系了解实际结账情况,而后采取冻结账户等形式“逼迫”十九分公司履行义务。最终,在执行员的努力下,这起人数众多的民生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1月9日上午10点,房山法院执行庭向29名农民发放近40万执行案款。“本来以为没指望了,外地公司咱也找不着,没成想法院这么快就把钱给我们了,这样也好跟媳妇交代了。这笔钱对我太重要了,因为愁钱,我都脑血栓了,差点没救过来,这拿到钱了,特别高兴,也特别谢谢我们执行法官。”在执行发放现场,张大爷激动地说。

  “农民工一直是城市的弱势群体,临近春节,农民工工资类案件我们格外重视。”房山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张仲健表示,1月份房山法院还将有两次集中发还行动,“争取让大家过个踏实年”。(记者 孔德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