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10·19案”开庭 被告人翻供否认故意杀人
去年10月19日,一名环卫工人在禅城区祖庙庆宁路永东二街36号楼下水道发现疑似人体骨骸。警方确定尸骨死者身份系禅城失踪的张某,并将嫌疑人欧养抓获。落网后,欧养对杀害张某并抛尸下水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昨日,禅城区庆宁路下水道骸骨案在佛山中院第一审判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年过六旬的被告人欧养当庭翻供,称自己是“错手”杀人而非故意。记者还了解到,欧养和张某并非“朋友关系”,两人不但是婚外情关系甚至还曾意外怀孕。
庭审:否认故意杀人
昨日早上10时,案件在佛山中院一审开庭审理。在法警的押解下,年过六旬、头发花白的欧养面戴口罩,头发全白。在庭审过程中,记者了解到欧养之所以戴着口罩,是因为他患有肺结核。也正是因为他患有该病,所以在案发前后不和家人同居,住在他们家楼下的单车房里,也就是案发的第一现场。
在检方宣读完起诉书后,欧养当庭推翻自己之前的供述。他声称,自己并不是故意要杀死张某的。“她要我问我的儿子拿2万元,我说没有,她先拿起了刀,我抢刀,拉扯过程中刀就拉到她的脖子。”欧养说。
现场:笔录回忆作案细节
检方在庭审中出示了欧养的笔录。欧养在笔录中称,2010年12月31日晚上,他约张某次日一起打牌的,没想到张某当晚就来找他。两人来到单车房后,张某就开始骂他,并威胁他。21时许,当张某要走的时候,他就从后抱着她,并拿出菜刀向张某砍去。次日凌晨1时许,他将尸体拖到下水道附近扔了下去。
此后,他就用毯子抹掉单车房内的血迹,并将相关物品扔进汾江河。作案用的刀具是他之前在佛平路的某电子厂当保安时,在宿舍居住要自己煮食时买下的。2011年1月3日,他去大沥车站坐车回老家怀集时,菜刀被安检人员没收了。
揭秘:两人曾同居 张某意外怀孕
两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是否真如之前警方所公布的“朋友关系”?在法庭上检方在起诉书中直指,被告人欧养与50岁的张某有婚外情关系。
据欧养称,他与张某在2006年在莲花路保姆街打牌时认识的。由于两人有共同爱好,于是关系越来越好。从2007年起,两人从牌友发展成情人。张某为了和他在一起,还骗家人说出来当保姆,搬到工作宿舍和他同居。2008年,张某意外怀孕。他叫张某将孩子生下来由他养,但张某反对。后来他们只好到医院将胎儿打掉。从此,两人之间就出现了裂痕。之后,张某搬走了,欧养也辞工了,搬到单车房居住,但两人仍保持情人关系。
焦点:是故意杀人还是错手致死?
张某是欧养杀死的,这点双方并没有争议。不过欧养表示,自己是在夺菜刀的过程中,“错手”杀死张某的。他的律师也表示,欧养犯的应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他根本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欧养与张某是多年的情人关系,两人关系一直不错。”
检察官则回应,欧养虽当庭翻供,但他在此前的供述稳定,还清晰地描述了杀人经过,亲笔书写了笔录,他的供词与欧养家人的证词能互相印证吻合。因此,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责任。至于欧养的杀人动机,检方认为是“不堪被辱骂而恼羞成怒”。“张某在找他的时候,有要钱的行为,这都有可能成为杀人的动机。”(记者 刘艺明)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