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档案局认真开展公证档案移交管理工作

06.02.2015  13:35
  

公证档案是公证机构证明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具有重要的查考、利用价值。为进一步规范公证档案的移交、管理和查阅工作,强化对公证档案的科学保管和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公证档案的价值作用,2日2日,九江市档案局、市司法局根据江西省司法厅、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公证档案移交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司公证字[2015]1号)的要求,印发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全市公证档案移交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各县(市、区)司法局、档案局、市赣北公证处要把公证档案移交进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具体的公证档案移交进馆计划,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指定一名负责同志,抽调专门人员协助公证机构于3月1日前整理好保存十年的永久、长期保管 的公证档案,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档案移交进馆工作。二是各县(市、区)司法局、档案局、市赣北公证处要建立公证档案移交本地档案馆管理的长效机制,移交档案时,由移交单位和档案馆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查阅公证档案时,国家综合档案馆要按照《公证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公证查询、借阅登记制度,严格公证档案的有关保密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向任何人提供档案或扩大利用范围,不得向他人泄露公证档案内容。三是各级档案部门要派业务人员到公证机构指导档案规范整理,严把质量关,确保进馆档案资料的质量。四是市档案局、市司法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适时对全市各级公证部门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九江市档案局 黄生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