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核实履历助过逝干部立传

15.07.2015  20:05
    

编修乡镇志书有重要一章节“人物”是要把籍贯是本乡镇的科级干部履历编写进去,由于干部履历是干部各阶段的履职详细情况,包括时间、单位、职务,时间跨度长,一些科级干部仅凭记忆很难把自己履历说清楚,必须借助相关资料作证,如任职文件、调动工作介绍信(审批表)、人事档案中的干部履历表等。

近日,高安市城管局刘先生来到市档案馆要求查阅其父亲生前的履历情况,用这些履历资料填充到现正在编修的《相城镇志》中。据了解,刘先生父亲上世纪二十年代出生于高安市相城镇农村,五十至七十年代先后在太阳公社、田南公社、上游水库、组织部、手工业工厂等单位工作,并在其中几个单位担任过科级领导干部,于1977年因病去逝。因年代久远、工作过的单位较多,且不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刘先生无法搞清楚父亲的一生履职情况。刘先生是一名公务员,长期在高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他明白,只有到市档案馆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才能弄清其父亲的一生履历。在经过一番耐心的询问之后,工作人员查阅了组织部移交进馆的死亡干部档案,发现其父亲人事档案中所有时间都截止于1964年,1964年之后的履历问题无法查找。工作人员又只好在档案查阅系统中输入其父亲的姓名检索,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查找到了刘先生父亲的全部履历情况,其中有各阶段的任职文件、行政调动介绍信等。这下,刘先生可以向《相城镇志》编辑部交出一份其父亲完整履历情况。

 

高安市档案局 敖贵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