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崇仁黄洲桥被拆续:如何化解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冲突?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1月26日南昌讯(记者 胡康林)为解决交通难题,江西崇仁县近日对一座有175年历史的黄洲桥实施拆除,引发争议。古桥专家对黄洲桥被拆表示很可惜,直指崇仁县在城市建设方面缺乏科学性和前瞻性,在古物保护上也存在误区。至于如何协调城市建设与古物保护之间的关系,江西省社科院专家表示,应寻找利益的平衡点。
黄洲桥被拆 省文保单位很无奈
日前,江西抚州市崇仁县重建黄洲桥一事在网上引起争议,当地政府以打造民生工程为由建议拆除,考古专家认为具有文物价值建议保留。9月22日,江西省文化厅向抚州市文化局、崇仁县文化局下发了《关于不得擅自拆除崇仁县黄洲桥的意见》,要求“未经审批同意之前,该桥必须实行原址保护,不得擅自拆除。”然而,近日,这座屹立了170多年之久的古桥依旧倒在了挖掘机下。
据了解,黄洲桥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期间作为崇仁县603个不可移动文物点之一被登记,而如今却在“不得擅自拆除”的文件下被拆,省文化厅相关部门对此表示很无奈。“我们之前是发了不得擅自拆除的通知,这个通知也是我们根据《文物保护法》来拟定的。但是《通知》下发后当地政府不执行我们也没办法,因为我们没有执法权。”
崇仁县对黄洲桥被拆一事回应称,黄洲桥属于非文物保护单位,县里已向国家文物局、省有关文保专家咨询,并经过了必要的工作程序。在“原址加固维修”方案行不通的情况下,才慎重启动拆除重建方案,并对部分有价值的桥体构件进行迁移异地保护。
黄洲桥对后人有教育意义
黄洲桥拥有175年历史,是名副其实的古桥,也具有历史价值。得知黄洲桥被拆,北京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中国古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古桥研究所所长、东南大学教授丁汉山对此表示很可惜。
丁汉山教授告诉记者,他曾亲自到过崇仁县考察黄洲桥,一行5位专家均表示黄洲桥极具历史价值。“他们说这个桥是危桥,不拆除对当地交通也会造成影响。我们当时考察了这座桥,认定它是座古桥,之所以会成为危桥,是因为一座古桥长时间通行现代的车辆,肯定会出现问题。”
“这座桥与崇仁县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是当地的一座地标性建筑。虽然历史上有好几次损毁,但是期间有很多名人、富绅捐钱重建,这种‘富了后捐钱修桥补路’精神是很值得提倡的,这也是一种正能量。”丁汉山教授认为,一座极具历史价值的桥屹立在崇仁县,且几经先人保护,对当地后人来说具有教育意义。
城市规划应有科学性和前瞻性
丁汉山教授表示,黄洲桥被拆表明了中国一些地方政府对古物保护还存在误区,在城市规划建设方面也缺少科学性和前瞻性。
“崇仁县本来也不大,从古桥到边上的桥也就800来米,我走路也只走了10分钟,更何况对于开车的人来说,800米算什么?所以我们都建议把古桥保留下来,可以做人行桥和非机动车桥,而且当时我们也考察过,这座古桥完全可以承受人行和非机动车行驶。”丁汉山教授认为,崇仁县在最开始做城市规划时就缺乏科学性和前瞻性。“一开始就应该考虑到不应该用古桥作为主干道的交通桥。”
此外,丁汉山教授还认为,当地政府选择执意将古桥拆除重建还有另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修新桥的经费不够。“重建只需要把桥拆了重新建,重新选址修桥,不但要新修一座桥,桥两边还要多修一条路,根据他们申请的经费来说,可能是不够的。”
城市建设要对文物加以保护
如今,黄洲桥已经被拆,而对于此桥的性质,崇仁县表示曾多次赴国家文物局咨询。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有关负责人也向媒体透露,黄洲桥属于非文物保护单位,即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文物法对此类文物的迁移异地保护或拆除的审批程序缺乏相关规定。
丁汉山教授对此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当地政府觉得黄洲桥没有列入文保单位,因此对此桥不重视。我们《文物保护法》并不是讲只有列入文保单位的才保护,应该是能保护则保护。而且《文物保护法》特别强调,城市规划建设要对文物加以保护。回过头来说,这座桥之所以没有列入文保单位,那是当地政府不重视的问题,不然早就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了。”
丁汉山教授称,古物要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必须由当地政府逐级上报,如果当地政府没有上报,则无法将其列入文物保护单位。“而且我们国家文保单位是分批分期列出来的,不可能一下子所有古物都立马成了文保单位,总要有个过程。现在是很多古物还没来得及被申请成为文保单位,就已经被拆除了。”丁汉山教授呼吁,不管是政府还是个人都应该保护古物,尊重历史。
化解冲突需找到利益的平衡点
一座有175年历史的黄洲桥被拆引发争议,也让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冲突愈演愈烈。如何更好的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记者就此采访了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所所长麻智辉。
麻智辉认为,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与原有的古建筑产生一些冲突,在两者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就要寻找利益的平衡点。“如果是一般的古文物,虽然有些年代,但是经过考古专家鉴定后认为价值不是很高的,我觉得是可以拆除的。就比如现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的民国时期住宅,如果没有特别的价值意义,与城市发展相冲突的话就可以拆除。”
此外,麻智辉表示,如果是古物的价值经专家鉴定后确定比较高,那就要权衡城市发展与古物保护的利益。如果确实价值比较高,那就应该以保护文物为优先。“我觉得宁愿让我们的城市建设重新规划,也要把我们的文物保护下来,城市发展是可以做相应变通的,该拐弯的地方要拐弯,该缩小的地方要缩小。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物的价值也是不能用金钱来估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