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机关为农村务工人员提供“私人订制”法律服务

22.05.2014  16:15

据相关统计数据,2013年江西籍农村务工人员总量达1000余万人,约占江西人口总量四分之一。江西省检察机关聚焦这一群体的法律需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农村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私人订制”的法律服务。 

记者从江西省检察院了解到,该省检察机关将和农村务工人员的“约会”,搬到工厂企业,主动走到农村务工人员的身边。4月24日,德兴市检察院农村务工人员维权“流动工作站”进入该市香屯工业园,现场开展农村务工人员维权法律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高安市检察院、萍乡市湘东区检察院、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在大型招聘会现场、工业园区、田间地头发放《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农村务工人员维权常用法律法规汇编》、《检察便民承诺卡》等实用资料,通过专题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带到农村务工人员身边。

针对农村务工人员权益被侵犯现象多发、维权困难等问题,江西省检察机关积极畅通农村务工人员维权渠道,通过支持起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多部门联动等措施,使执法过程变成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过程。

在解决欠薪这一“老大难”问题上,该省检察机关勇于“亮剑”,通过严格依法办案,严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

5月14日,崇义县检察院将恶意欠薪的刘某提起公诉。刘某承包了该县一处铜矿,因经营亏损,欠下32名农村务工人员12万工资后逃跑,并将手机停机。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后,刘某仍拒不支付工人劳动报酬。5名农村务工人员代表来到崇义县检察院寻求帮助。崇义县检察院为农村务工人员启动维权“绿色通道”,与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刘某被立案侦查后,崇义县检察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刘某批准逮捕。案件审查阶段,办案检察官向刘某阐明案件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最终刘某和家属联系,支付了32名农村务工人员的12万元工资。

在办理人身损害赔偿等涉及农村务工人员权益的案件中,江西省检察机关大力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为农村务工人员追回急需的损害赔偿款。今年4月,南昌县检察院办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申诉案件,农村务工人员李忠义因伤致残,急需大笔治疗费用,但原审判决生效后半年仍未执行到位。为使“救命钱”及时执行,南昌县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书。10天后,李忠义拿到了16万余元的赔偿款,解了燃眉之急。2013年以来,南昌县检察院已先后办理农村务工人员劳动损害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各类案件36起,协调各方力量为农村务工人员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

为从源头上降低欠薪风险,该省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自查问题,堵塞漏洞,规范农村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行为。

贵溪市检察院向该市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严格按《江西省建设领域农村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收缴农村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以维护农村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市建设局收到该院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协调欠薪用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村务工人员工资,同时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用工单位收缴农村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