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检察院严把三关规范涉案款物管理

11.06.2014  18:24

为进一步规范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上栗县检察院切实加强对涉案款物的规范和管理,不断细化完善管理举措,树立财物管理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全力确保案件不出问题、资金不出问题、人员不出问题的“三不出问题”目标的实现。

严把入库关。办理自侦案件和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时,严格审查涉案款物的扣押入库,绝不允许超范围、超期限、超数量扣押、冻结无关款物。严格审查入库清单与实物、收据是否相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严格审查入库清单与实物、收据是否相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对账实不符的及时进行核实更正,对法律手续不完备的要求立即补正或者依照审批程序解除强制措施,依法予以返还。

严把保管关。设立符合要求的专用保管场所,认真落实防火、防水、防霉、防蛀等措施,并定期对涉案款物进行核查,确保安全。同时建立涉案款物台账,由专人统一保管,严格执行查阅、调用和出库手续,对因案情需要查阅或者调用涉案物品的,案件承办人必须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和案件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查阅、调用,需要办理出库的还必须要有相关的生效法律文书。

严把监督关。每半年由纪检组、办公室和案件管理办公室联合对涉案款物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详细查阅立案决定书、暂扣款物清单,认真核对扣押、冻结款物台帐和会计账目,重点检查法律手续是否合法,账目是否清楚,确保专款专户,收支两条线,坚决避免利益驱动的超范围扣押、违法违规处理涉案款物等侵犯案件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现象的发生。

供稿:上栗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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