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院向省人大汇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15.04.2015  09:37

    4月14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汇报座谈会,听取省检察院,南昌、宜春、吉安市检察院和鄱阳、广昌县检察院等三级检察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汇报。省监察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局、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江西银监局等8个单位交流了预防工作经验,并提出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亦森出席并讲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邱利作工作汇报。

谢亦森对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手段不断创新,机制逐步完善,能力不断提升。谢亦森对进一步加强预防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面对新形势新常态,进一步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刻不容缓。要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必须坚持治标和治本两手抓、惩治和预防两手硬,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二是预防腐败必须形成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按照《江西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单位各负其责,检察机关指导、监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社会化预防大格局,共同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精心组织,确保此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询问工作取得实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调研组要认真学习,掌握和熟悉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相关业务知识。要求真务实,注意倾听各方面意见,力求掌握客观真实情况,做到“真”、“实”、“严”,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做到掌握情况明了、查找问题精准、提出建议可行。要通力合作,省人大内司委要与省检察院和省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沟通协调。省检察院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换和意见沟通,认真梳理查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存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好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338件490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638件375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00件1152人。法院审结后作出有罪判决449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45亿余元,并在6个方面的预防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是贯彻《江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依法履行指导、监督职责。 加强对有关单位的预防监督,结合查办案件,发现有关行业和单位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发出检察建议,做到查办案件与整改建议、警示教育、行业预防“三个同步”,推进行业治理和惩防体系建设。与有关单位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协调制度,在《条例》实施之初,省检察院与省金融、工商、税务、建筑、医药卫生、海关、国企、技术监督等8个行业和系统的17家主管部门建立共同预防联系协调制度,成立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小组,促进了重点行业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推动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制机制建设。自2004年开始,全省成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下的省、市、县(区)三级预防职务犯罪协调小组,将预防职务犯罪纳入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格局之中,实现信息共享和工作的有效衔接,形成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大格局。

二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专项预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省检察机关综合运用重大项目专项预防和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腐败风险预警和防控,遏制和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全力保障全省深化改革和发展升级。扎实开展重大项目专项预防,省检察院与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交通厅等10个部门共同研究加强和改进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措施,制定专项预防实施办法。全省检察机关选取了418个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活动,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和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切实搞好挂牌督办的重大预防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江西省挂牌督办了4个重大预防项目,省检察院加强组织指导,强化督促检查,会同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开展预防监督,提供预防咨询,举办预防讲座,帮助建立健全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宜春市检察院承办杭南长客运专线(宜春段)重大项目工程预防,加强与项目单位协作,注重构建预防机制、延伸预防触角、培植廉政文化、防控腐败风险。2014年9月,该项目竣工通车,承建单位中铁四局荣获中华铁路总工会火车头奖杯、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三是不断深化制度预防,推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深化年度报告工作,坚持源头治理,完善制度体系,推动形成防范职务犯罪发生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全省检察机关共编制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310份,其中198份报告获得了党政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2013年度报告获得省委书记强卫、省长鹿心社、省人大副主任洪礼和的批示肯定。深化专项预防调查工作,坚持调查研究,强化分析研判。省检察院组织了七次较大规模的预防调查活动,推动相关单位加强制度建设96件。深化预防检察建议工作,结合办案共向发案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党委政府提出预防检察建议5734件,其中被采纳5082件,帮助有关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1800余项。

四是强化预防警示和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廉政文化。 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全省检察机关单独或联合纪委、党校建立警示教育基地98个,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13475场次,受教育41万余人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的“五进”专题活动7768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省检察院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进党校,成为党校的必修课,为省卫计委、省教育厅、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等机关和部门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宣传“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丰富廉政文化创作和宣传,全省检察机关创作拍摄了1部电影和15部微电影、88幅摄影作品、130幅公益海报,促进全社会廉政文化养成。

五是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全面、准确录入行贿信息1179条,其中行贿犯罪信息612条,行贿行为信息569条。及时受理并提供行贿档案查询服务116620次,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253条,涉及191个单位和335名个人,分别由相关单位作出了限制准入、取消投标资格、扣除一定信誉等级分的处置。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与社会诚信建设的有效衔接,坚持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等工作的必经程序,有效防控商业贿赂犯罪。

六是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预防工作能力和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在全省检察机关预防部门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告知卡》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监督卡》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制度层面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4月15日至17日,省人大内司委与省检察院组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调研组,赴萍乡、新余两市进行实地调研。5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还将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