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检察院“四个着力”推动民事行政工作发展

01.07.2014  21:45

今年以来,永丰县检察院民行科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突出把握四个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努力在更高水平上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着力转变观念,进一步理清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思路。按照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院切实转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就是抗诉”的思想,把工作重心从简单的裁判结果监督调整为对诉讼过程、诉讼结果、执行监督三者并重的要求上来,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全新监督职责。

着力抓好创新,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监督格局。该院积极拓宽督促履职新领域,立足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赋予民事行政检察法律监督新内容,加强对小额诉讼、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等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确立的新制度的调查研究,找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审慎稳妥地开展监督工作。

着力抓好宣传,进一步畅通民事行政检察申诉渠道。该院制作了民行工作宣传材料和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宣传手册,并前后多次深入乡镇集市和有关企业进行法律宣传,耐心细致解答群众的咨询,及时受理群众合理诉求,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着力抓好沟通协调,进一步优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环境。结合修改后民事诉讼法施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有关法律条文理解和适用问题,以及开展检察监督中的具体问题,该院加强与相关部门交换意见,共同研究、形成工作联系制度,保障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协调有序地共同执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确保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效果和水平。

永丰县检察院通过以上“四个着力”,切实做好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履行了检察职能。(余远光)

供稿:永丰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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