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检察院扎实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02.07.2015  17:11

安福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积极努力,在2014年度全省公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测评中,该院列全省基层检察院第5名,全市第2名,排名较上年度大幅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

着力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大力开展“三进三解三促”、“下访听诉”、“五访纳谏”和“双向全覆盖”大走访活动,倾力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共深入农村、社区举办法律讲座5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00余人次,走访群众300余人,收集各类意见建议206条,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做实事39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5起,结对帮扶困难户16户、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个,提供帮扶资金5000元,向特困户发放慰问金3000元,捐助社区共建经费5000元,为挂点村协调解决帮扶资金6万元。

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开展提升公众安全感大走访活动,由检察长带队,成立由班子成员任组长的六个走访小组,赴该县南乡片六个乡镇进行走访宣传,发放综治宣传资料5000余份,认真收集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汇总,明确了为群众服务的着力点和努力方向,有效传递政法工作正能量。同时,该院以省级文明接待室为新起点,不断提升文明规范接待水平,坚持落实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化解制,检察长定期接访、检察人员轮流接访等信访工作机制,推动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2014年共接待来访群众73人次,其中检察长接待16次,共受理群众控告举报线索51件,均依法妥善办理,处理率100%。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5件,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判决的刑事申诉案1件,均复查息诉。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处置群体性事件2起,先后抽调干警40余人进村入户,做好群众情绪疏导和利益协调工作,有效避免了事态的扩大,维护了社会稳定。

抓好执法办案社会风险研判和回访监督工作。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开展社会风险排查研判,对有关单位在管理和制度上存在影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问题,适时提出强化内部管理、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9件均被采纳,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对干警依法、廉洁办案进行回访监督的同时,积极与自侦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沟通,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向当事人说明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帮助当事人认识错误,同时了解其家庭生活状况,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及时消除对立情绪,增进其对司法机关执法的理解和信任,营造了和谐的司法环境。

认真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和检调对接工作。加强与民政、财政等部门联系协调,针对个案情况,综合采取释疑解惑、教育疏导、抚慰抚恤、司法救助等方式,向被害人及其亲属提供救助救济,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4件,发放救助金1.2万元,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同时进一步深化检调对接工作,共办理各类检调对接案件16件,促成13件轻微刑事案件达成和解,调解金额45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

积极参与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工作。为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共对216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为淡化矫正对象的犯罪标签,该院积极从思想上、生活上和就业上对矫正对象实施人文关怀,2014年以来,共为5名符合条件的解矫对象联系落实低保政策,建议相关部门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培训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30余次,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减少重新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欧阳小辉)

供稿:安福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