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规划设计院检查组到资溪县检查指导林地工作

22.07.2014  11:49

7月14日至19日,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规划设计院检查组组长王柏昌等到资溪县检查指导林地工作。

检查组就2013年以来资溪县林地征占用的办证及项目建设、植被恢复费收取及使用、图班抽样验证及占地确认等进行检查。其综合评价认为,一方面,领导高度重视,保护制度健全。从2002年开始,县委、县政府坚持实施“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战略,始终把林地管理纳入生态环境、自然环境、旅游环境、法制环境建设和考评之中,针对性地先后出台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审计办法等文件,不断完善组织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不断加大监控查处力度。另一方面,举措执行有力,专项组织相关部门,对照检查通知要求,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了全面清理整顿,分别不同情况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规范了审批办证程序,专项审查工作成效十分明显。

检查组还就该县林地征占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整改提高、进一步规范林地管理等,提出了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