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地方新政 绩效待观察
深论
马红漫(经济学博士财经评论员)
房价上行压力倒逼一线城市调控政策“升级”。近日出炉的“沪七条”将二套房最低首付由六成提升至七成,非沪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税收或社保年限由1年提升至2年;而北京市住建委则提出,单价高于4万元人民币的楼盘今年不会批预售许可证。
虽然建立楼市长效调控机制已获得业界认可,但在年底房价调控目标问责压力陡增的语境下,一线城市还是竞相祭出了行政强制干预利器,以解决燃眉之急。可以预见的是,未来一段时间楼市行政举措将会与市场化调节并存。只有在对土地财政、财税体制等制度层面进行彻底厘清之后,长效机制才可能在楼市调控中占据主导地位。
事实上,当前楼市的主要症结还在于结构性矛盾。一方面,在城镇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许多进城务工人员被排斥在住房保障体系之外,同时却因其自身收入水平偏低而与商品房无缘,这部分刚性需求长期无法得到合理满足,进而引发供求不相匹配的问题。另一方面,房地产业表现出区域性的冷热不均。在大型城市、尤其是中心城区,高端需求集中而供地相对稀缺,进而导致房价持续升温;但在许多中小城市、新建卫星城区,则因新增人口流动不足、前期房地产业过度开发而诞生了“空城”与“鬼城”。可见,这些楼市痼疾需要通过夯实保障性住房市场、合理引导人口居住分布等措施予以根本破解,随之而来的专项资金筹措、城市交通基建投入、人才引进制度设计等必要配套政策同样具有长周期性特征,需摒弃短视心态、以长远眼光视之。是为决策层强调楼市调控长效机制的原因所在。
现在的问题是,地方政府普遍受到预算收入不足问题的困扰,在偿还地方债务、活跃地方经济工作中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程度较高。在这一前提下,房地产业低迷成为地方政府不可承受之重,而楼市趋热又可能触碰到调控问责底线。恰因此,见效较快、收缩自如的行政管制就成为地方政府适时调控楼市的重要砝码,不可能对其轻易放弃。就此而言,楼市调控早已走出“单一产业”的范畴,成为一项社会性、制度性课题。未来只有合理平衡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积极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淡化土地财政的魅力,才可能为房地产业依照市场规律运作、强化自动纠偏功能奠定环境基础。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