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85后”姑娘22次停车不付钱 欠费千元被诉
澎湃新闻14日从杭州江干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13日公开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是杭州江干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被告是一名长期停车不缴费的“85后”姑娘张某,涉案停车次数为22次、金额1470元,这也是杭州首次对大额停车欠费的车主提起诉讼。
杭州江干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在诉状中称,张某在2014年8月29日至2015年1月20日期间,累计在江干区采荷路段停车22次,共计产生1470元的停车费且没有缴纳。该中心曾寄过催讨函给张某,也打电话联系过她。张某承认那辆车是她的,但就是一直不缴停车费。
张某在收到起诉书副本材料和传票后,13日并未出庭应诉,开庭前法官给她打过电话,张某说人在外地无法到庭,并称不清楚怎么会有那么多停车费。
原告律师称,从去年8月开始,杭州市开始实施停车收费补缴机制,而张某则会在一个车位停车好几天,等收费员下班后再趁机把车开走。事实上,张某在该区域的累计欠费停车还不止22次,但有些计费凭据由于天气原因照片不能清楚地显示车位号码,为了谨慎起见,只起诉了张某其中的22次停车欠费。
澎湃新闻查阅发现,去年7月9日,杭州启用道路停车未收费补缴系统。启用新系统后,在杭州道路泊位停车的计时方式改变了,计时跟收费员在岗时间挂钩,收费员在岗期间的停车时间计费,下班时段内的停车时间不计费;未缴费信息联网,每部车辆未缴费信息会出现在全城收费员的POS机上。对停车费长期欠着不交的车主,有四种级别的催缴方式:1.收费员口头提醒,把收费POS机欠款信息打印出来;2.纸质通知,如果欠款超过两三百元,会打印正式通知给车主;3.邮递催告函,催告车主在15个工作日内缴清欠款,并缴纳一定比例的滞纳金;4.遇到多次久拖不缴且金额巨大的情况,则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今年1月14日,杭州江干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就向包括张某在内的91位车主寄送了催缴函——通知欠费者在15天内缴清欠款,随函还附上了未缴费停车的明细。这91个人,欠费金额都在1000元以上,最高的一张单子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