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总司机欠钱无力偿还 冒用公司名义赊洋酒作抵押

09.05.2015  04:08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5月8日南昌讯(刘芳 刘国华 记者 陶望平)某公司老总的司机宋某,在外欠他人的钱款无力偿还,竟然冒用公司的名义赊2万余元一瓶的洋酒用作抵押。宋某的行为因构成诈骗罪,最终获刑罚。

  宋某是一公司老总的司机,案发前曾多次在老总的授权下前往某贸易公司赊酒。2013年11月29日,宋某在没有获得公司授权的情况下,自行前往上述贸易公司拿走一瓶价值21599元的人头马路易十三洋酒,并称与往常一样,其后公司会去结账。

  后查明,宋某系因欠他人钱无力偿还,而骗取该瓶洋酒用作抵押。

  4月21日,一审法院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其并未被职务授权的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贸易公司财物价值达人民币2159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法院以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