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子被控绑架杀人 9次被判死刑后改判无罪
官司缠讼20年的徐自强被控绑架杀人案,台湾高等法院更九审判决大逆转,全案改判无罪,徐自强和母亲两人激动相拥。(图自台湾“中时电子报”)
中新网9月2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被控犯下建商黄春树绑架勒索撕票案的徐自强,历经9次判死、2次无期徒刑,台湾高院更九审昨日认定,没有证据证明徐自强参与勒索且杀人,将他改判无罪。合议庭感叹地说,“法官是人不是神”,有没有杀人只有徐自强知道,但现有的证据无法认定他是凶手。
本案发生在1995年9月1日,徐自强在案件届满20年当天,首次获得无罪判决,相当巧合。徐聆判后在法庭上泪崩,旁听席上近百位声援民众欢声雷动,有人甚至激动地痛哭流泪,他走出法院后,与母亲相拥而泣,感谢母亲一直相信他清白。
徐也回忆说,2000年得知被判死刑定谳时,“松了一口气,以为终于不用再出庭受折磨了,因为每次出庭不管我说什么,法官都不采信”,但此后只要一到傍晚就焦虑不堪,要一直到过了晚上9时才放心,睡前流着泪,期望老天爷“再让我活1天”。
民间司改会成员执行长高荣志表示,人生能有几个20年,他呼吁高检署不要提起上诉,终结徐自强的司法梦魇。高检署则表示,等收到判决书后,经研议再决定是否上诉。
检方指控,徐自强在20年前与同案被告黄春棋、陈忆隆、黄铭泉(在泰国死亡),掳走黄春树后押到新北汐止山区杀害弃尸,黄铭泉等人财迷心窍、还向家属勒索7000万元(新台币)。警方获报将准备取赎款的黄春棋逮捕,黄供称徐自强、陈忆隆为共犯,3天后警方宣布破案,徐自强来年在律师陪同下投案。
黄春棋、陈忆隆已遭判死定谳,但因徐自强部分不断更审未能确定,“法务部”也因此将黄等2人列为“暂缓执行枪决”的名单。
至于徐自强部分,台湾高院八次更审,都判他有罪,但更九审认为,黄、陈指控徐自强的证词,前后不一且违背常理;检察官又不能提出其他补强证据,让法官形成有罪的确信,基于无罪推定原则,撤销原审有罪判决,改判无罪,全案可上诉。
徐自强案创下了台湾司法多项纪录,他曾9次被判死,其中1次台湾“最高法院”驳回上诉,死刑定谳,他也是首位声请大法官“释宪”后,被撤销死刑确定判决的人犯;3年前徐自强因被押逾8年,成了首位因“刑事妥速审判法”获释,走出狱所回到社会的被告,他的际遇可谓空前绝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