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第八十九次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 许可联席会议决定
2014年8月11日,省安监局总工程师周平主持召开了省安监局第八十九次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联席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有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处长陈勇、副处长林武和张勇、戴世梁、黄德福同志,省安全监察总队邓小明同志,省安全生产协会秘书长王显荣和苏衍春同志,省安科中心李海港、吴鹰翔同志,省应急救援中心廖亮同志,省办证大厅周丽萍同志。会议就有关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研究并做出了决定。现将有关会议许可决定情况公示如下:
(一)通过首次申请许可的1家
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首次申请的核工业华东二六三工程勘察院等1家企业,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予以许可。
(二)通过延期申请许可8家
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延期申请的(于都新光辉矿业有限公司、江西耀升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宜县松山铁矿(西区)、于都新光辉矿业有限公司于都银矿、大余宏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龙口钨矿生龙口矿区、大余宏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龙口钨矿罗坑矿区、大余宏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龙口钨矿荡坪搞栋上矿区、赣县世瑞新材料有限公司黄婆地钨锌多金属矿尾矿库)等8家企业,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予以延期许可。
(三)通过变更申请许可6家
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变更申请的(江西省煤田地质局二二四地质队、大余牛孜石矿业有限公司、江西赣虔地质工程院、广丰县鸿源矿业有限公司广丰县高见石英矿、宁都县青塘钨矿、江西安福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和宁都县兴旺矿业有限公司廖坑钨矿)等6家企业,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予以许可。
(四)不予以通过许可2家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的(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龙南县恒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黄石迳铁矿北东采区)等2家企业,不予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予以许可。
附件: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告知书